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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路养护

第二节 公路养护


  1952年,公路养护由鹤岗市建设科组织群众养护。1959年成立了养路段,设大陆、峻德、新华、鹤立4个养护道班。1966年养路人数47人。1976年养路段改为公路管理站,养护里程71公里。至1985年公路管理养路队伍达300多人,承担公路养护里程113.5公里。
  养路机械化。1978年,交通局自行试制养路渍油车之后,逐年购进铲车、自动倾卸车、渍油车、油沙摊铺机等机械化设备。1984年正式组建了公路管理站机械化筑路队,到1985年已具备各种机械设备6台。
  养护效果。自1969年推广沙石路面沥青表面处理到1985年,鹤岗地区所辖干线公路113.5公里中黑色路面占73公里,黑色路面养护、建设实现了机械化。好路率达到73.2%,超过省局指标。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19公里,境内干线公路113.5公里,地方道路34.5公里,全部达到雨天、雪天正常通行。
  铺筑沥青路哈萝公路(鹤岗~宝泉岭段)沙石路于1979年简易表面处理16公里,铺筑碴油路3公里。
  哈萝公路(鹤岗~鹤立段)沙石路于1981年进行沥青简易表面处理25公里。1982年对鹤伊公路进行沥青简易表面处理10公里。
  1984年至1985年,对原哈萝公路改线工程19公里路段铺筑了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对新一~南山一段3.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拓宽。至此,鹤岗境内113.5公里的干线公路,已铺设沥青路面73公里。
  公路降坡拓宽 1956年夏,从林业局到文化宫段的解放路,降坡200厘米。
  1970年前,哈萝公路鹤岗南山一段0.5公里坡度高达10%,1970年进行降坡处理,下降1.5米,坡度降到6%。
  1980年7~9月,将南山路中段(南山区政府至南山小学校北侧)削坡拓宽,削坡长度为316米,拓宽22米,削降坡高平均为1.65米,总土方量达11470立方米。
  1984年6~7月,红军路西段(中医院至商业局)将厚土坎削掉,砌石护坡。削土坎宽2.5米,总长度100米,平均高度2.5~2.6米。土方量650立方米。
  养路费征收鹤岗市的养路费征收从1951年开始。机动车每月每吨征收15元,畜力车按单套、双套、三套和多套分别征收4元、6元、8元、10元。对国营或集体专业运输车辆按营运总额的6%征收。1951年至1960年鹤岗市征收的养路费直接用于公路和地方道路建设和维修。1960年全市共收入养路费298616.82元。从1961年开始,所有征收养路费全部上交省公路部门,由省公路部门统收统支。征收标准由原来的每吨15元提高到30元。1963年汽车按吨位征收每月每台每吨征收54元,汽车按率征收养路费的费率由原营运收入总额的6%提高到8%。从1966年1月1日起,汽车按吨位每月征收额由54元上调到68元。汽车按率征收由营运收入总额的8%提高到10%。
  1979年12月5日,拖拉机每月每马力征收3.5元;畜力车按轮胎规格计征:32×6以上的每月每台征收14元;其他各类轮胎以及铁木轮车一律按每月每台征收4元。1983年10月1日起,将养路费标准由原每吨70元调至90元,按率征收由10%提高到12%。
  1985年1月1日,省政府对养路费征收重新调整,按率征收的车辆由12%提高到15%,按月按吨位征收的车辆由每月每吨位90元提高到105元。1985年6月20日起,两轮摩托车每月每台征收5元,全年一次性缴纳每台每年50元。三轮摩托车每月每台7元,全年一次性缴纳每台每年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