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业机械第一节 农机发展 1949至1952年,鹤岗市仅伏尔基河农场有拖拉机12台、机引犁10台、机引耙18台、播种机20台。其它村屯没有主要农业机械,只有胶车103辆、铁车1200辆,和旧式农具。
1953至1958年,国家开始对农业批量供应主要农业机械。1959年市工业局投资3万元买了3台热特——25型(捷克产)拖拉机,支援给新华公社。这是鹤岗郊区最早的拖拉机。1960年进来一台我国自己制造的东方红——54型拖拉机和一些配套农具五铧犁、圆盘耙等。从此鹤岗市农业机械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1978年鹤岗市有农用拖拉机359混合台、机引农具(五铧犁,圆盘耙、播种机等)979台(部)、半机械化农具(胶车,手推车等)1506台;联合收割机、水利排灌机械(电灌、机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和畜牧业机械分别发展到17台、164台、22台、222台和250部。机耕面积121079亩,占耕地面积的40%。农业机械总动力18769千瓦。
1979年农业机械化进一步发展。有农用拖拉机559台,农业机械总动力29900千瓦。
1985年有农用拖拉机1594台,比1979年增长1.9倍。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14台,小型拖拉机1180台,大中型配套农具837台,联合收割机60台,农业机械总动力46890千瓦。
农业机械拥有量
表10—9
单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