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机修造
第五节 农机修造
市农机修造厂。始建1959年,原名为鹤岗市地方国营机械厂,厂址在鹤立镇。主要生产镰刀、锄板、大车轴瓦、犁铧、炉具。服务项目有挂马掌、修理农具等。1960年7月划归市农机局领导,厂名改称农机厂,职工100人,经营范围以修理拖拉机和农具为主。主要设备有8尺皮带车床4台,6尺皮带车床1台,小摇臂钻床1台,冲天炉1座。1973年厂名改称农机修造厂,职工136人,建立羊角轴生产线,批量生产东方红——28拖拉机羊角轴。并生产V——3.6型镇压器和开沟器体。1980年全厂职工195人,主要设备有车床、钻床、铣床、龙门刨床、C——750空气锤、箱式炉、高频炉、φ80毫米摇臂钻床、磨缸机、高压油泵试验台、曲轴磨床等40多台,除生产羊角轴、托链轮轴、镇压器等农机具和配件外,还承担拖拉机大、中修任务,全年实现工业产值48.7万元。
1984年该厂共有职工146人,固定资产原值121万元,总产值50万元。主要经营项目:各种拖拉机的修理,部分拖拉机配件和农机具配件的制造。设有修理、机械加工、铸造、锻造四个车间和电焊、热处理、电工三个小组。主要技术设备有Z38、φ80毫米摇臂钻床、C——750公斤空气锤、GP——100高频电炉等。全年大修拖拉机29台,制造拖拉机配件332件,实现利润总额0.3万元,实交所得税0.1万元。
1985年该厂产品销售总额36万元,工业总产值6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0万元,实现利润4万元,上缴利税1万元。
第二农机修造厂(蔬园乡农机厂)。始建于1959年,是鹤岗最早的乡办企业。1973年该厂只有职工20余人,以农机具修理为主,年产值不到3万元。厂长李世忠带领职工和科技人员奋发拼搏、艰苦创业,先后研制成功手提式营养坨加工器、机引三铧犁、畦田助耕器、机动吸粪罐、追肥器、喷药机、小四轮拖拉机、工程翻斗车、农田运输车、拖车等11种农用机械和百余种农机配件。该厂坚持“一切为用户服务”“一切按操作规程作业”,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1984年,鹤丰——12型小四轮拖拉机被评为省优产品,成为全市乡镇企业第一个省优产品。
1985年该厂共有职工135人,固定资产原值50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222万元,上交利润总额13.1万元,实交所得税7.2万元。至1985年末,该厂已两次获省先进奖,连续12年获市、局、乡先进单位称号。
东方红农机厂。1972年建厂,乡办企业。该厂从1980年起一直是矿务局机电处机械配件生产点。承揽矿务局8个煤矿部分机件的加工任务。该厂1982年被评为市先进集体。1985年有职工52人,固定资产原值23.1万元,工业总产值33万元,完成利润总额1.7万元,实交所得税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