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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1947年兴山市政府用土改胜利果实和动员群众入股集资的316万元(东北币)办起了三街合作社。于4月1日正式营业,有职工6人,属三街农会领导。同年夏季扩股,每股10万元(东北币)发展到1万股。合作社职工发展到30余人;经营日用百货、花纱布、鞋帽服装、五金家具、文具、西药、食品糕点、烟酒糖果、鱼肉蔬菜、调料等600多个品种。1948年创办一、二街合作社,于4月2日正式开业。1949年三个合作社的社会商品零售额为163.1万元(旧人民币)。
  1950年4月成立鹤岗市合作联合社(简称市联社),下设秘书科、干部科、供应科、组织指导科、财会科、计划科,职工120余人。同时撤销矿务局工薪服务社,将西山、新街基营业部的货底、人员划归市联社。同年又相继建立东山、兴山、西山、南山、新街基5个职工消费合作社,并在西山职工大楼、东山职工大楼、南山职工大楼、兴山沟子南等处建立分销网点。
  1951年10月1日开始对社员购货实行优待。1951年末合作社经营品种达1960种,合作社在国营商业部门进货金额占年度总采购计划的50%。1954年有零售网点35个。
  1955年4月一、二、三街合作社合并改称市民消费合作社。原一街合作社改为经营家具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专业门市部;原二街合作社与其分销店改经营粮米;原三街合作社经营百货,包括花纱、服装、鞋帽和土副食品及蔬菜。新街基的职工消费合作社改称青年商店,将粮米部划出,主要经营日用百货、花纱、服装和鞋帽等。
  1955年10月撤销市联社改为国营企业称国营贸易公司,各基层社(市内的)改为贸易公司营业部,为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商业,综合经营各专业公司的商品。
  在成立贸易公司的同时,省供销社在鹤岗成立供销合作社综合采购批发站,经营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土特产品和水果业务。
  1957年11月9日撤销贸易公司。1958年3月14日撤销省供销社鹤岗综合采购批发站,成立供销合作社,与服务局合署办公。1958年7月11日服务、供销并入商业局。
  为统一安排全市市场,基层供销社下放给公社。在“大跃进”高潮中,开展大购大销。购销数字急剧上升,市场物资供应却更加紧张。1962年供销社社会商品零售额比1955年的923.7万元减少73.3%。工农业产品粗制滥造,质次价高,造成损失163万元。
  1963年10月经市委批准,将农村供销社人权、财权上收市供销社统一管理,重新恢复供销社体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了农副产品和某些工艺品的自营业务,议购议销。同时实行了奖售、凭证供应、开放自由市场等一系列经济政策和措施,市场供应紧张状况开始逐步好转,供销社的购销额也随之逐步上升。1963年供销社系统的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513万元,比1962年上升将近一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供销社的各级管理机构被取消,社员股金全部退出。
  1968年10月撤销供销合作社,成立农副产品公司和生产资料公司,统一由商业局领导。1972年12月18日将农副产品公司由商业局划出,成立鹤岗市农副产品供销局。1973年9月1日撤销农副产品供销局,重新恢复鹤岗市供销合作社。下属有果品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土特产品公司、贸易货栈和新华、团结、蔬园、红旗、东方红5个农村基层社。经营范围比过去有很大突破,经营品种较过去大为增加。1983年实际经营的商品有45大类,1780个品种。完成购进总额2856.2万元,完成销售总额3268.4万元。
  1985年供销合作社总购进额完成2774万元;总销售额完成3407万元。农副产品收购,实际完成145万元。
  生产资料公司 1962年5月,生产资料业务从商业局工器站分出,成立生产资料站,职工48人。隶属供销合作社领导。当年购进总值为43.86万元,销售总值为40.95万元。
  1972年7月,生产资料站改称公司,先后隶属农副产品供销局、市供销社,经营范围有化肥、农药、药械零件、农膜、副业工具、铁农具、木农具、运输工具、石具、炊事用具、日用杂品、毡货、铝制品、搪瓷品、喜庆品、夏凉用品、竹制品、手纸、陶瓷、磁器、玻璃制品、铁锅、薄铁、大缸等1393个品种。1985年销售额310万元。
  果品公司 1962年成立专业果品公司。设业务、财务、人秘3个股和2个果品批发部,共有职工62人,其中管理人员有16人。经营范围有各种鲜果、干果、干菜、调味品,对全市各零售商店执行批发业务。1969年成立工农、向阳两个果品零售商店。1980年在向阳、南山2个区建立待业青年商店,安排35名青年就业。同年又在兴安区建立果品零售商店1处。
  土特产品公司 1949年10月25日成立中国土产公司鹤岗市营业部,1951年改为中国土产公司鹤岗支公司,下设4个营业部。
  “大跃进”时建起鞭炮厂、五金修配厂、人造棉厂、玻璃制品厂、针织厂、伞厂和经营养蜂、养鹿、养田鸡、养麝鼠、养兔等养殖场。职工人数增至800余人。1961年这些厂相继下马,人员下放。
  1965年建起面碱加工厂,年产量达500吨。
  1975年在新街基修建一座面积为60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1979年在南大营新建一座青年待业商店。1980年在公司门前新建利民综合商店,1981年在南翼新建一座土产商店。同年又兴建一座机制颗粒碱厂,1982年投产,年产颗粒碱350吨。
  废1日物资回收公司 1970年6月1日从土特产品公司划出,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站,机构编制28人,下设工农、向阳两个废品收购部。
  1972年新建大陆、新一两个废品收购部,职工人数增加到50人。工农废品收购部增设一座小烘炉,开展白银提炼回收工作,先后炼出白银2000余两。
  1973年废旧物资回收站改称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同年建立红旗废品收购部,并对工农、向阳、大陆、新一、红旗五个废品收购部实行独立核算。1973年收购总值108万元,1983年上升为316.6万元,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1979年工农废品收购站办起综合利用加工厂。对回收来的废旧原料,经整理除杂,初步加工成半成材、水泥纸、混合布、除尘布、大块布、棕绳、麻绳、胶鞋8个品种。产值为20.89万元,较原供应价增值9.62万元。
  1985年废品公司经营有金属、黑色金属、破布、废棉、废麻制品、废纸、人发、玻璃及玻璃瓶、色酒瓶、废塑料、废橡胶等86个品种,收购额达460万元,销售额678万元。
  贸易货栈建于1979年,下设业务股、财务股、人秘股和批发部。建栈初期有职工12人。1980年为扩大业务经营,充实了采购力量,并开展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业务。1985年3月贸易货栈撤销。
  新华供销合作社1949年春开始组建,初期隶属汤原县永芳村农会,当时担负永芳村150余户、500多农民的生活和生产资料供应。经营品种有布匹、鞋帽、服装、日杂、五金和生产工具等,年收购废旧物资可达万元。自1950年开始收购各种粮食,到1954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为止,每年收购量平均在25万公斤。
  1954年并入鹤立供销社作为一个分销店。1957年11月鹤立镇划归鹤岗市管理。全市先后在东安、新华、峻丰建立起供销部。1974年新华公社在二道建立木耳营和人参种植场,新华供销合作社年收购木耳、人参、白瓜籽、草制品等农副产品,价值达10万元以上。
  蔬园供销合作社 1971年11月在蔬园公社附近建立蔬园供销社总店,营业面积60平方米,职工25人。1975年重新扩建营业面积360平方米,设有废品、农副产品收购部。
  1972年生产资料公司将新发营业部移交给蔬园供销社,成立新发分销店。1975年12月成立奋斗分销店。1981年12月成立38委分销店。现有职工54人,担负14个生产大队、18000多人口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供应。收购农副产品有:木耳、蘑菇、白瓜籽、蜂蜜、地产果、谷草、包装草、羊毛、黄芩、平贝、酒筐、扁担、生猪、鸡蛋以及活鸡、鸭、鹅等,年收购额在10万元左右。
  红旗供销社1962年6月建店,1981年在永新大队建永新青年商店,1982年2月在兴安区沿街建新风商店,同年8月又建回民商店。
  团结供销社1957年成立,销售额年均100万元左右,经营1200多种商品。
  东方红供销社1962年建立,有职工8人,负责获幸、东兴、鲶鱼哈、志诚等18个小队农民的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收购的产品有皮张、羊毛、白瓜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