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品购销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29年(民国18年),鹤岗煤矿公司成立总务课和营业课,负责鹤岗煤矿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和煤炭的销售。总务课和营业课为鹤岗地区物资(商品)购销最早的管理机构。
1946年兴山市政府设财粮股,负责商品购销工作。1950年市百货公司成立。同年4月,市联社成立。1951年市土产公司成立。1953年市烟酒、糖果专卖公司成立。1954年,市食品公司成立。同年市花纱公司成立,后改为专卖局。1955年市贸易公司成立。同年市木材公司成立。
1956年,鹤岗市商业局成立,辖百货、花纱、煤建、木材、医药、食品、蔬菜、土产、专卖、饮食业、贸易11个公司和供销社批发部。1958年11月,商业局、粮食局、市场管理所等单位,合并为鹤岗人民公社生活供应部,担负全市商品购、销、调、运、贮的工作。
1959年2月,撤生活供应部,设商业部,辖财会、业务、物价、百货等22个科(站)和各经济区商业科。1959年8月,撤人民公社商业部,恢复商业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保卫科、统计科、财会科、业务科、物价科、百货站、医药站、食品站、土特站、煤木站等27个科(站)。
1967年至1969年,因“文化大革命”影响,商业领导机构瘫痪。1970年5月16日市革委会组建市商业局领导小组。1973年5月30日撤商业局领导小组,恢复局长制。1985年商业局辖百货公司、蔬菜公司、糖酒公司、纺织公司、五金公司、食品公司、食品工业公司。
商业局销售网点(包括零售和个体),1962年112个。其中县级商业行政机构2个,县级专业公司10个,三级批发站12个,农村产品采购站(组)6个,零售机构71个,批发混合机构2个,仓储机构9个。供销系统网点有111个,其中县级供销社1个,批发机构4个,农副产品收购站(组)27个,零售点74个,贸易货栈l个,城市职工消费合作社4个。到1985年全市商业机构(包括销售网点)共4037个,从业人员2132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250个,从业人员10513人;集体所有制377个,从业人员6056人;个体有证商业网点3348个,从业人员4679人。
1985年鹤岗市商业零售机构人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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