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油储运
第三节 粮油储运
一、粮油储藏
新中国成立初期,鹤岗市的粮食保管只有原祥发东(私人作坊)遗留下来的制米厂(现油厂)和原高粱车间等两处极其简陋的储藏场所。1949年全市共有43844人,全年销售口粮5468吨。粮食随进随加工随销售。粮食库存保管,基本上能适应当时的需要。
1955年5月10日,新建一粮库。全库只有两栋苏式仓库,大部分粮食靠简易仓、草穴囤和露天保管。库容面积由1953年的2676平方米增加到6600平方米,粮食储存量由1953年的1933万斤增加到5137万斤,增长2.6倍。
1958年至1968年的10年中,全市人口猛增到217750人,粮食销售量由1958年的12344万斤增加到15812万斤。1969年增建第三粮库,并对第四粮库进行扩建。两个单位库容面积增加3800平方米,使粮食储存量达到9800万斤。继l969年之后,又集中抓了仓储系统的基础建设,到l983年全粮食局库容面积已达38410平方米,储存能力达到16179万斤。保管粮食的设施逐步发展到土圆仓、风雨棚,近几年已逐步兴起标准库。1978年~1985年鹤岗市粮库连续被省评为“四无粮仓”的先进单位。全市4个粮库的储粮区都打上了水泥地面,库房实现了砖瓦结构的标准仓,使保粮工作走向了科学管理。
二、粮油运输
粮油调入以公路运输为主,主要来源于绥滨和萝北两县。品种有小麦、大豆、水稻和玉米。其余按省内粮油调剂计划从其它市县靠铁路运进。运输车辆主要以绥滨、萝北和鹤岗粮库内部机动车为主,承担过量时,则需市运输公司支援。公路运输价格按省统一现行运输价格计算:基本运价1角9分+区域加价。粮食调出主要品种为面粉、豆油。面粉通过铁路运往哈尔滨、双鸭山、七台河、五大连池和牡丹江等市;豆油主要运往伊春市。运输费用由收货单位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