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旅店业
第二节 旅店业
1931年山东人郑洪亮开设的家眷铺——郑家店是兴山镇第一个旅店,有4间房子,40多个便铺。院内能容纳20多辆大车。1936年到1940年,相继有荣记客栈、文生旅馆、马家店、茂园栈开业。这些旅店都是挂罗圈的小客栈,有的是桶屋便铺,有的便铺之外带有少量的软间壁的单间。服务对象主要是奔波在金沟、林区、煤矿的城乡贫苦劳动者和小商贩。1940年日本人石桥开的旅馆是当时规模较大的旅馆,面积300多平方米,全是单间。主要接待日本客商或比较阔气的中国人。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旅店业由9家发展到15家。1950年鹤岗矿务局将沦陷时期的原日本会馆改建为矿务局招待所,有9个房间,21张苏式钢丝床。到1955年合作化时期,鹤岗市除矿务局招待所外共有13家小客栈,设备也很简陋,计有1.6万元资金。后又合并为5个合作旅店,服务人员26人。1956年新建鹤岗第一旅社,为军政人员指定旅馆。民政局、林业局招待所也先后成立。1958年市投资新建宾馆,1962年5月投入使用。1972年兴建鹤岗旅社,1974年7月1日投入使用。1983年宴宾楼建成,二、三层为旅店部。到1985年全市有国营旅店13家,集体和个体旅店25家,外有机关招待所4家,共有床位1965张。
矿务局招待所位于向阳区三道街,1950年改建,当时只是一幢平房,面积890平方米,有9个房间、21张苏式钢丝床,配有会议室和食堂。同年,在平房东侧建一栋三层楼房,1951年竣工,有房间48个,床位239张。其中高间23个,床位77张,房间内设备简单。1978年和1980年将平房和楼房改建扩建后,招待所占地面积为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共有房间95个,其中高间32个,125张床位;普通房间63个,261张床位。有容纳450人大会议厅1个,中、小会议厅l3个;大餐厅1个,可供426人同时就餐。中餐厅1个可供160人同时就餐;还有小餐厅4个及浴池、理发室、阅览室、小卖店等设施。高间均设有卫生问、沙发床、写字台、沙发、彩电、收音机、电话机、落地电扇等设备。普通房间有黑白电视机、电话机、沙发床等。
鹤岗第一旅社1956年建,位于工农区解放路,为军政人员指定旅馆,营业面积600平方米,有60张硬板床,设施仍比较简陋。
鹤岗宾馆 位于工农区解放路,1958年市里投资兴建,1962年5月投入使用,总面积为8000平方米。1981年扩建后,面积为1万平方米,房间67个,床位268张。单间有地毯、席梦思床、彩色电视。
鹤岗旅社原址在向阳区红军路,1972年兴建,1974年7月1日开始营业,面积为2000平方米,有66个房间,床位263张。1980年10月1日迁到鹤岗站前。综合服务楼二、三、四层楼为旅店部,面积为3700平方米,72个房间,363张床位。其中高间20个。并设有150平方米的旅客食堂,还有小卖部、寄存处。
宴宾楼位于工农区解放路,1983年建成,二、三层为旅店部,总面积为800平方米,有27个房间,108张床位,并设餐厅、小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