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整党
第三节 整党
1947年12月11日至1948年4月,由陈郁带领工运工作队,以矿区为主,开展了反奸、反特、反封建把头的清算斗争,人们称这次斗争为“刮大风”。这次斗争,矿务局党委部分成员与工作队意见有分歧,为了统一党内的认识,在1948年初开展了整党工作。这次整党时间不长,随着民主改革斗争的基本结束而结束。这次整党,开除和除名党员40多人(大部分是组织上不再找他们参加党的会议)。
1950年7月初,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全军进行大规模整风运动的指示》和省委关于整风运动的部署,全市开展了整风运动,到年末基本结束。这次整风的方法是:阅读文件,总结工作,分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风的全过程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整风,这是整党的重点。第二阶段是区委以下的干部整风,提高思想政策水平。第三阶段是一般党员整风学习。这次整风学习促进了机构改革。矿务局机关由三级改为两级管理,更加适应了生产、工作的需要;团结了工程技术人员,使之“有职有权”,明确责任和权利;克服了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安全生产第一的政策思想,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1951年9月1日全市开展整党工作。这次整党是根据全国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通过的《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精神,由市委统一领导和组织的。这次整党,分三批四次进行,机关单位为第一批一次整完,各矿为第二批分两次整完,工厂车间为第三批一次整完。教育内容以党员八项条件为主,结合“三反”实例和各单位生产情况,具体进行共产主义、党员标准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等。这次整党到1952年12月底结束,共进行了一年零4个月。全市共有党员2227人,其中参加整党的1636人。整党的结果,达到了要求和目的,纯洁了党的组织,清除了混入党内的坏分子和不可救药的分子(自行脱党的18人,劝退的8人,开除出党的11人)。广大党员普遍提高了阶级觉悟和思想意识修养。
1956年6月整党。这次整党,在全市各基层单位结合肃反、审干以及先进生产者运动进行。着重解决影响先进生产者运动开展的各种错误思想倾向(特别是不积极推广先进经验的右倾保守思想和不顾整体的本位主义),处理了肃反遗留下来的问题。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给予了必要的纪律处分。在整党中,处理了14名党员(其中包括延长预备期4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开除党籍3人,其它处分5人),占党员总数的0.3%(据5个党委、10个总支的调查)。到本年12月底,整党工作全部结束。
1957年整风运动。为了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水平,改进党的作风,1957年4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的指示。中共鹤岗市委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梁成义为首和张昆、王杰、宋肖颂、葛庆云、陈恩普、许学义等7人组成的整风领导小组,下设整风办公室。整风步骤,基本分为三个阶段。学习阶段,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报告、毛主席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等文件。检查阶段,着重检查与克服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的错误与偏差,以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检查和批判了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严重的骄傲自满,不关心群众疾苦,热衷于名誉、地位的特权思想;在反对宗派主义方面,着重检查在与非党人士的合作共事上存在的党员高人一等,不能充分发挥非党人士应有作用,不愿虚心听取党外人士的建议和批评的倾向;在反对主观主义方面,着重检查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中忽“左”忽右和顾此失彼以及不考虑和不分析客观情况,凭主观愿望办事的倾向。总结阶段,参加整风的人员,都要写出整风心得,以提高思想水平,巩固整风的成果。
“文化大革命”中的整党。这次整党,由市核心小组组长于健等3名常委主要负责,成立了整党建党办公室。于1969年7月下旬开始到1970年末结束。共处分党员129人,占党员总数的2.36%。
1981年整党。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鹤岗市从1981年10月开始用5年时间,分两期、七批,有计划、有步骤地整顿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到1986年10月末,整党工作全部结束。全市参加整党的共有78个党委,225个党总支、2047个党支部、28430名党员。整党工作第一期为试点时期,从1981年10月开始分三批进行,到1984年8月结束。试点单位共有8个党委,25个总支,240个党支部,共计3301名党员,占全市党员总数的11.7%。第二期为全面整党,从1984年11月开始,分四批进行。第一批从1984年11月开始,到1985年9月基本结束。参加这批整党的是市直机关,共有6个市级领导班子和74个市直机关单位。其中党委16个、党组26个、党总支25个、党支部179个,共有党员3240人。第二批整党从1985年7月开始,到1986年4月基本结束。参加这批整党的有5个区机关,29个街道办事处,35个县级企事业及部分基层企事业单位。其中党委32个、党组2个、党总支60个、党支部689个,共有党员12528人。第三批整党从1986年1月开始,到1986年10月基本结束,参加这批整党的有5个乡机关、48个村,还有部分县级企事业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其中党委20个、党总支122个、党支部743个,共有党员3874人。第四批整党从1986年4月开始,到1986年9月基本结束。参加这批整党的是矿务局系统的15个矿、厂、处的基层单位。其中党委2个,总支、直属支部232个,共有党员9361人。这次整党开除党籍13人,不予登记58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0人,要求退党、自行脱党、拒绝参加整党予以除名的25人,劝退1人;受到其它党籍处分的105人。其中留党察看30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26人,党内警告47人;受到其它处理的169人。其中暂缓登记154人,延长预备期15人。全市共处理党员381人,占党员总数的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