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理论教育
第三节 理论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鹤岗市委特别注意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干部和职工,武装头脑,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搞好工作,从事建设。
1950年1月8日,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组织起来,编成理论班进行学习。将干部分别编成甲、乙、丙3个班,甲班16人,乙班502人,丙班279人。此外,对新调来鹤岗的干部96人,单独组成个班,主要学习新人生观。还有文化班648人。
1951年10月到1953年2月,《毛泽东选集》一、二、三卷陆续出版发行,在干部中组织学习,并对有些文章作了重点辅导,对干部理论水平的提高起了重大的作用。
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干部中有计划的学习了《社会主义建设常识读本》,结合中国的实际,学习掌握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知识。
随着大跃进形势的发展,出现了群众性的学习理论的热潮。1959年4月——1960年1月,市委通过市委党校办了2期,80名干部参加的培训班,以学习哲学和党建方面内容为主,普及哲学,用哲学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水平,改善政治思想工作的方法等。
1960年2月4日,宣传部与团市委联合召开动员全市青年学习毛泽东思想誓师广播大会。同年3月29日,中共鹤岗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理论工作的决定》,掀起40万人大学毛泽东思想的新高潮。同年4月21日,全市各界人民在矿工俱乐部举行报告会,纪念革命导师列宁诞辰90周年。回顾和畅谈列宁领导的苏联十月革命成功及其对中国的影响。组织干部中学习列宁的有关著作。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1957年6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章发表后,都及时地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认真地学习,对于提高理论水平,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指导工作起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推动学习毛泽东著作群众运动深入发展,多次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会议,交流学习经验,表彰学习积极分子.推动这项活动深入开展。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为推动党员、干部和工农群众的学习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市委通过党校,从1977年11月12日至1982年9月28日,举办了干部读书班、轮训班14期,参加学习的有各级领导干部762人,其中处级干部554人,科级干部201人,一般干部7人。通过培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进一步端正了思想路线。
1978年5月后,市委组织干部学习了《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等文章,就真理的标准和民主集中制问题,认真地进行了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致赞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反对“两个凡是”的观点,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对待历史问题。实际是一次解放思想的学习活动。市委为“文化大革命”前的矿务局党委平反,为“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受批判的市委领导干部平反,落实政策,解决一大批冤、假、错案。通过这场讨论,宣传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破除了林彪、“四人帮”多年来宣传的个人迷信,冲破了禁区,使人们思想大解放。正确理解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原则就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同实际相结合。推动了从理论上、思想上深入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斗争,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整顿,促进了党的各项政策,如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统战政策、民族和宗教政策、为错划“右派”分子改正和为地富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政策的落实。对于稳定鹤岗市政治形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起了重要作用。
1979年4月省委宣传工作会议后,市委在全市党员、干部和工农群众中,有步骤的开展了一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国民经济调整问题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问题,逐题进行宣传,将广大人民群众从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党内外思想活跃,探索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空气浓厚起来。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了学习、贯彻执行好这个决议,市委召开了扩大会议,在党校办了3期科级以上干部轮训班,进一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决议,统一了全市党员、干部对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历史地位与指导作用的认识;统一了对毛泽东功过是非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