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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人民代表视察活动

第六节 人民代表视察活动


  1985年8月2日至6日,为促进《食品卫生法》的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食品卫生工作进行视察。共视察149个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包括41户个体饭店和食杂店),51个食品摊床和4处农贸市场。白伟民副市长陪同视察。视察后,委员和代表向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议:1、深入开展《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食品卫生法》作为普及法律常识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体户)对《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工作。2、要严格执法。3、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卫生面貌。
  1985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视察了7个事业单位、16个厂矿企业、6所中小学、6个区、5个乡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委员和代表对普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普法组织机构,并尽快召开全市性的普法工作会议,进行具体的动员和部署。
  2、组织力量,抓好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识。
  3、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普法学习做出明确规定。要抓好普法队伍建设,抓好教材的印发。切实解决普法经费问题,同时抓好典型,用先进带动一般。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密切配合,协同工作,使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扎扎实实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