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编 军事第一章 军队第一节 驻军 1931年4月,黑龙江省步兵第三旅第五团第十连奉命自汤原移防到矿山。同年11月,驻军第十连奉调赴齐齐哈尔参加嫩江桥抗战。嫩江桥抗战后,五团移驻下江,1932年5月在通河抗击日军,团长阵亡,刘斌接任团长,率部移驻汤原、鹤岗、萝北一带,一营驻鹤岗。1932年末,刘斌带部分部队去苏联,营长王梦九率余部400余人转进汤原汤旺河一带,1933年8月率300余人接受日军改编为鹤岗煤矿矿警队。
1931年末,省地方军焦景彬部600人,号称“焦旅”进驻矿山。1932年8月11日日军进攻矿山时,焦部无抵抗,退入山中,后士兵大部走散,只剩30余人接受日军改编为保安队调往通河。
1936年在今新南地区建筑兵营(称南大营)驻有日本关东军守备队1000人。北郊山区的石头庙予驻有日本侵略军。至1945年8月12日,驻鹤岗日军逃窜。
沦陷时期日本关东军守备队兵营(已拆除) 18—1
1945年11月中共合江省工作委员会派陈瑞符、刘大兴、邵万才、罗仕泉带领三江人民自治军两个连200余人进驻鹤岗(兴山)建军建政。在原部队和地方武装手枪队基础上扩建为独立团,指战员六、七百人,团长陈瑞符。1946年1月统一编制为合江军区独立十二团。陈瑞符率部开往前线剿匪,刘大兴任团长,4、5月间在独立十二团留守部队基础上又扩编为东北人民自治军鹤立总队400余人。后改为合江军区鹤立独立团移驻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