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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革命公墓

第六节 革命公墓


 


  烈士纪念碑19—1
  解放战争时期,东北民主联军第九后方医院在兴山期间共接收伤病人员1万人。在后方医院治疗的伤员中,有的伤员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牺牲在后方医院。牺牲的同志安葬在医院大楼的后山坡。1956年因市区扩大,在大陆开辟了革命公墓,将烈士坟墓迁至大陆革命公墓。有关部门曾多次为烈士墓培土、绿化。为褒扬先烈教育后人,方便人民群众瞻仰、祭扫和悼念,1985年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新建的市殡仪馆院内,修建烈士纪念碑。1985年7月1日破土动工,9月1日落成。市长王欣际为烈士纪念碑题写碑名。9月17日举行揭幕仪式。纪念碑高15米,周围有28个1米多高的水刷石栏柱。鹤岗市人民政府撰写的碑文刻在纪念碑的正面和背面。碑文为:
  解放战争时期,我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四平战役中,有一批伤员转来鹤岗市后方医院治疗,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金德等221名同志不幸相继牺牲。革命烈士为了祖国的解放事业,英勇献身,人民永远怀念,特建纪念碑,褒扬先烈,教育后人。
  英雄业绩永在 先烈浩气长存
  鹤岗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