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等专业教育 鹤岗工科高级职业学校鹤岗的高等专业教育是从新中国成立前开始的。1948年12月1日矿务局成立技术学校(高职前身)。当时有2个班级,学生80人,分电气、机械2个专业,有教职工10余人,全部实行供给制。1949年3月又招收一个采煤班,学生30人,教师增到12人。同年末,鹤岗高职学校成立,董思维任校长,聘请教师20余人。对采煤和机械班学生补习了文化课,经考试合格者可升到高职,不合格者重新分配工作。1950年招收5个政治班,学生进行了3个月的政治思想学习后改为技术班。分2个采煤班、1个土建班、1个电气班、1个机械班。并为那些没有考上高职的学生成立了一个护士班。1950年3月至1953年9月,高职校先后招收第二、三、四、五期学生,班级10余个,教职工近百人。设采煤、电气、机械、土建、测量等专业。1954年鹤岗高职并入鸡西煤校,带走7个班级和一部分教师,另一部分水平较高的教师归阜新矿院。高职校培养一、二、三期毕业学员400余人,分配到鹤岗矿务局50多人。
鹤岗大学鹤岗大学、鹤岗矿业学院、鹤岗煤矿学校是同一所学校,是鹤岗“大跃进”年代的产物。1958年6月6日鹤岗大学成立。
同年6月15日在《鹤岗日报》刊登了鹤岗大学招生简章。招收学员400人,设采煤、地质、机电、化工、医学、文化6个系,并附设业余大学、函授站、煤矿学校、农业学校。校址在原鹤岗高职学校,6月25日举行开学典礼。于兴隆任校长兼党委书记。设有专业课教研室、基础课教研室、普通课教研室。职员50人。学员来自矿、政在职职工和社会青年。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有高中、初中水平,还有高小程度)。根据学员文化程度分别编入大专班和各专业的预科班。
1959年3月,鹤岗大学改称鹤岗矿业学院,赵宝珊任校长兼党委书记。同年9月14日,成立鹤岗煤矿学校(与矿业学院同一党委)。鹤岗市人民公社撤销,市矿重新分开时,矿院、煤校由矿务局接管,专业有采煤、运输、机电、预科(普通科)。经过两年,学校发展成为一个大、中、初级教育相结合的煤矿专业教育阵地,有培养煤矿生产建设高级人才的速成班,有培养中级技术人员的正规班,还有从小学课程学起的培养工人出身的工程师的特别班。
1962年初学员有450人(矿院l00人,煤校350人),教职工100多人。
同年5月12日,根据省煤管局指示,撤销鹤岗煤矿学校(含鹤岗矿业学院)。工科专业学生300多人,全部迁并到鸡西煤矿学校继续学习,其中矿山运输专业一、二年级学员转学采矿专业;地质专业一、二年级学员转学测量专业;师范部学员归双鸭山矿务局干部学校代培。
中国医大学员在上生物课21—2
中国医科大学简称中国医大,于1945年10月离开延安,1946年7月迁到兴山市(鹤岗前称),与同年5月到达兴山的东北军医大学合并,1946年8月15日正式开学上课。医大在兴山时期,坚持以培养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医务干部为办学方针,培养1731名医务卫生干部,为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做出了贡献。1948年中国医大迁往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