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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工教育

第二节 职工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市委和市政府将职工教育列入议事日程,1950年各矿相继创办了职工业余学校。1981年成立了市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基层单位均设教育科,至1985年全市已办起从小学到大学的各级、各类学校231所。其中职工大专院校2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7所,农民技术学校1所。市、矿审批认定的职工学校29所,其它202所学校是厂、矿、企业、街道、农村和社会团体办的各类学校。全市共配备471名专职教师,共有5万余名工农群众参加学习。据1985年统计,全市职工初中文化补课累计合格28770人,占应补对象的86.4%。全市技术补课累计合格33554人,占应补对象的91.4%。
  职工业余学校l950年各矿职工业校开办49个班,包括理论班和文化班。文化班分一、二、三、四年级及高小班,有870余人参加学习。1954年市西山业校办了干部高小班、初中班,矿务局还在西山办了业余中学和东北工学院鹤岗函授站,全年参加学习的干部达1200余人。1956年矿务局加强了各业校领导力量和师资力量,聘请初、高中毕业生任代课教师,并采取各种措施增加教室和教学设备。各厂、矿业校由7所增加到ll所。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市业校陆续停课。
  1979年复办市职工业校,并对全市工农群众进行了一次文化摸底。市、区、乡各级领导都很重视办业校,视业校为一种经常性的群众教育形式。
  机关干部业余学校1952年创办。当时有6个班,学员300余人,教师8人。1954年改为商业办机关干部补习班。补习对象是机关干部和营业员,教学班已发展到20多个,学员达1000余人,教师除原有的8人外,还聘请一些兼职教师任课,参加学习的人员集中上课,并规定学习期限,明确学习要求,建立考核、升级、毕业制度。机关干部业余学校于1985年停办。
  职工学校 1947年冬创办职工学校,属矿务局党委领导。参加学习的100余人是从各厂、矿抽调来的,学习时间一个半月,先后办了两期。1948年矿务局改办职工学习班,组织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政治、学文化。1949年又开办4期职工学习班,共调训生产组长以上干部536人。
  1951年职工教育工作得到发展,办学单位有所增加,参加学习人数有5187人,其中职工文盲3331人,占职工文盲总数的58.4%。同年在西山成立职工学校,有统计、会计、支柱3个班。学校配备专职教师。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市职工教育遭到破坏,以至中断。在此期间有些工厂、企业也曾办过所谓的“七·二一”大学,多流于形式。
  1979年恢复职工学校,对8个区进行了职工扫盲验收,解决了办学基地问题。1985年各单位办职工学校191所(市、矿务局正式认定的有29所),职工教育专用教室380个,面积43979平方米,专职教师357人,兼职教师1181人。学校备有电视机、录音机等现代化教学设备。
  鹤岗市电视大学 1979年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成立,并在鹤岗市进行了第一次招生,录取学员214人,招收4个单科班。
  1980年成立市电大工作站。5月招收新生430人。1983年7月市电大工作站改为市广播电视大学。招收4个全科班,学员453人。1985年广播电视大学有教职工30人,教学班17个,在校生1445人,专业有党政、中文、法律、图书、档案、英语、机械、电器、土建、化学、化工、工企管、财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