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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师队伍

第五章 教师

第一节 教师队伍


  幼儿教师 1979年前的幼儿教师(保育员)多由不能参加体力劳动的职工或没多少文化的中、老年妇女充任。1981年后,国家陆续分配一批幼师毕业生担任幼儿教育工作。
  至1985年全市有幼儿教师300余人。
  小学教师 1949年小学教师只有60余人。1958年通过各种形式培养一批师资,充实了教师队伍,使小学教师增加到1357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量补充民办教师,大部分文化水平较低,民办教师多于公办教师。1970年到1985年,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转正、教师退休子女接班的共有353人。1976年小学教师中有初中和小学文化水平的占35%。1982年全市有小学教师3000余人。小学教师队伍已初具规模,教学质量明显提高。1983年有4名班主任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1985年小学教师中具备中师水平的已由1979年的11.8%上升为45%。
  中学教师新中国成立后,中学教师是由国家分配的师范院校和中师毕业生担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学校曾聘请部分“工农兵”兼职教师。70年代初期,初高中盲目发展,各级师范学校长期停办,使师资处于青黄不接状态。1973年办“五·七”大学,举办红师班,有部分工农兵大学生结业后分配到各中学任教,充实中学教师队伍,但中学教师仍然缺编。1979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部分教师重新回到教学岗位。1980年有249名高师和中师毕业生分配到中学任教,教师学历构成明显改变。1985年初中教师中具有大专学历的480人,由1979年的2.2%上升到23%;高中教师中具有大专学历的人,由1979年的3.8%上升到75%。
  到1985年末,教师除工资不断调整提高外,还享有一些生活福利待遇。在行政和工会的配合下,组织教工疗养、旅游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提高了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