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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章 科研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鹤岗市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始建于1958年,称鹤岗市科学技术指导委员会,马盛成(矿务局总工程师)兼任主任,设1名专职干部,在市委宣传部文教组,专管科学普及日常工作。
  1959年2月25日,市委确定科学技术委员会既是鹤岗人民公社(市人委)主管科学技术工作的专职机构,又是市委领导科学技术工作的机构。配主任1人,由市委副书记邵光程兼任。科委下设组。
  1960年7月,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科委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科委机构被砸烂。
  1970年4月,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科学技术局。
  1973年1月,根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文教口。
  1977年10月21日,市委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精神,决定市科委由文教口划出,为部办级,直接归市委、市革委领导。
  1978年,市科协开始独立(科级单位),归科委领导。
  1978年恢复鹤岗市计量管理局(处级单位),归口科委、经委,以科委为主。
  1979年3月,成立鹤岗市地震局。代管地震台。撤销地震工作办公室。归科技口领导。
  1980年地震局撤销。同年,市科协升为处级单位,仍归科委领导。1980年10月,市科协改为群团组织,直属市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