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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活动

第一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文化活动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市、矿纷纷组织业余剧团,使广大群众真正有了参加文化活动和享受文化娱乐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后,群众文化进一步发展,业余文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相继有兴山煤矿、东山煤矿、南山煤矿、新一煤矿、兴安煤矿、大陆煤矿、富力煤矿、矿务局机关、选煤厂、卫生处、公安处、十三厂、矿建公司等10余个单位组织了业余剧团,经常参加业余演出的有500人。从1953年起,多次举办全市职工文艺汇演,同时选拔节目和演员出席省与全国性的大型汇演,参加工农联欢活动。1954年文化馆组织业余剧团,深入农村、厂、矿进行演出和辅导,当时全市有业余剧团12个。1954年~1956年,矿区工会举办周末露天文艺晚会,将活动阵地从俱乐部扩大到室外。1958年~1963年,业余剧团一直保持在20个左右。1964年在开展“演新、唱新、说新”活动中,各俱乐部共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2542场次。
  “文化大革命”动乱时期,各业余剧团均改称业余文艺宣传队(实际是脱产团体),演出内容都是为当时政治服务的,形式单调。70年代初,群众文化出现了一种以说、唱、舞融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以宣传生产成就为主的报捷文艺。1974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职工业余文艺汇演,演出形式以歌舞、音乐、曲艺为主。粉碎江青反革命集体团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群众文化开始复兴。1977年5月,市群众艺术馆组织业余演出队参加煤炭工业部在北京举办的煤炭职工汇演。1978年4月举办首届“煤城之春”职工业余文艺汇演,全市有12个代表队的600多人参加,演出102个节目。1979年9月,矿区工会开始编辑出版综合性文艺期刊《金鹤》;举办了职工业余美术、摄影、书法展览。1981年以来,每年7月1日全市都举办颂扬中国共产党的文艺演出活动。1982年市群众艺术馆参加全省文化馆、艺术馆的业务汇报演出,鹤岗市有4名歌唱演员、2名演奏员、9个创作作品获奖。同年矿区工会组织开展俱乐部竞赛活动。富力煤矿俱乐部被中国煤矿地质工会、中国煤矿文化宣传基金会授予“先进俱乐部”光荣称号。1983年富力煤矿俱乐部又荣获黑龙江省总工会授予的“职工的学校和校园”锦旗一面。该俱乐部设职工业余文艺创作委员会,创办了文艺刊物《矿苗》,发表小说、诗歌、散文等作品100余篇;还组织了职工业余豫剧队、武术队、球队、棋队、文艺宣传队等群众文化组织,各队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矿井、街道进行文艺演出和球类、棋类比赛,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
  1984年矿区文化宫落成后,成为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集中场所,除老干部活动室、游艺厅每日正常开展活动外,还不定期举办联欢会和各种展览、有奖游艺、棋类比赛、知识竞赛、乒乓球比赛及开办各种文化科技短训班。广场内每年春节还举办灯展和秧歌比赛。
  省内、外和国家级专业文化团体,先后应邀来鹤岗市慰问演出的有东北煤矿文工团(1953年)、京剧四大名旦之一尚小云、中国煤矿话剧团(1959年)。以歌唱家刘淑芳、文征平、魏鸣泉、刘秉义组成的中央乐团巡回演出小组(1960年)、黑龙江省歌舞团(1963年)及伊春、牡丹江、鸡西、双鸭山话剧团等,演出的剧目有:《雷雨》、《霓虹灯下的哨兵》、《孔雀胆》、《舞台艳后》、《秋海棠》等优秀剧目。在80年代初,总政文工团话剧团、煤矿文工团、长影演员剧团、省杂技团、省曲艺团、全国铁路文工团、中央民族乐团、天津歌舞剧院、中央广播文工团、中国歌剧舞剧院、省歌舞团等国家和省级大型文艺团体30余个,著名艺术家侯宝林、陈述、浦克、李维康、李青、杨振华、耿其昌、于淑珍、张子明等都到鹤岗演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