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曲艺团
第三节 曲艺团
鹤岗市曲艺团成立于1958年10月1日,是集体所有制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经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演员按文艺级别评定工资,实行月薪制。
1960~1962年,是曲艺团鼎盛时期,茶社由4个增加到8个,还有1个地方戏剧场,演职人员最多达120余人,年纯收入10万元。
1964年后,观众大量减少。同年10月,8个茶社已先后关闭7个。为维持演职人员的生活,鹤岗市于1965年成立一个格布厂,安排了10几名老艺人进厂做工。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最后一个茶社也关闭了。
1977年初,传统书曲解放,格布厂在车间办起“春蕾书场”,售票演出。同年5月,市曲艺团正式恢复。一些在十年动乱中被迫改行的书曲艺人又回到曲艺团,重新成立书曲队。
1979年12月又恢复了艺术队,排演地方戏。1982年曲艺团有演职人员26人,设书曲队、地方戏队,每天演出2~3场,有时还到外地巡回演出。
1985年市曲艺团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