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文工团

第四节 文工团


  鹤岗市文工团1947年1月成立,编制50人,隶属市总工会领导。文工团主要以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短小歌舞节目为主,属综合性文艺团体。
  1948年3月,文工团解散,全部演职员分配到各矿和重点厂担任文艺辅导骨干。
  1949年2月25日恢复市文工团。1958年文工团重新改组,由原来一个团(综合性)分为歌舞、话剧两个专业队,由原50人的编制增到近100人。
  1960年,文工团大部分演职员去北京煤炭艺术学院学习,并请名人、专家来团讲学,提高演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1962年精减期间,一些演员到佳木斯成立专业团,一些演员到省或外市专业团工作,一部分被分到各矿、区俱乐部当艺术指导,文工团解散。
  1970年6月1日,市革委会再次组建鹤岗市文艺工作团,分为2个连。一连即原来的京剧团;二连即文工团(于1971年正式分开)。排演的第一个剧目是大型现代舞剧《白毛女》。同年,又排演了大型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文工团的业务人员分3个队(舞蹈队、声乐队、乐队),人数最多时达70余人。
  1970~1981年,文工团分别活跃在全市矿区、农村、工厂、部队,演出剧种有舞剧、歌剧、评剧、话剧及各种小歌舞。1981年4月20日,文工团解散。人员大部分在文化馆、艺术馆、豫剧团等,少部分人改行转到其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