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艺刊物
第三章 文艺创作
第一节 文艺刊物
(一)《春风》
《春风》由鹤岗市文联《春风》编辑部主办,创刊于1956年,季刊,属综合性文学刊物。其宗旨是文学青年知音,业余作者园地,繁荣文艺创作,培养文学新人。其内容主要发表本地及外地作者的作品。有小说、故事、报告文学、诗歌、曲艺、戏剧、美术、摄影、书法等。
《春风》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刊,1982年经省出版局批准复刊。复刊后的《春风》全国公开发行。至1984年12月末,共出版12期,发行量由3000册增加到2万册。
1985年《春风》共发表小说近40篇,散文30余篇,诗歌40余首,美术作品10余幅,书法作品10幅,摄影作品3幅,评论2篇,报告文学2篇。
(二)《金鹤》
《金鹤》由鹤岗矿区工会宣传部主办,属综合性内部文学刊物。其宗旨是繁荣矿区文艺创作,扶持矿区业余作者。主要发表本矿区业余作者的作品,重点为反映矿山生活的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等。
《金鹤》创刊于1979年9月,发行3000册,每半年出版一期。至1983年12月,共出版10期。发表短篇小说66篇,报告文学8篇,诗歌141首,散文45篇,剧本、曲艺、寓言、文艺评论、童话、译文、歌曲等44篇及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作品。
《金鹤》创刊后,培养扶植了一大批矿区业余作者。1983和1984年先后搞了“沸腾的矿山”、“庆祝建国35周年”征文评奖活动。发表的作品中有的荣获全国煤炭优秀作品奖,有的被《中国煤炭报》、《春风》、《鹤岗日报》、《鹤岗矿工报》等报刊转载。
(三)《鹤岗银幕》
《鹤岗银幕》1981年4月经省出版局和市委宣传部批准为月刊,八开四版,由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主办。鹤岗银幕主要内容是宣传新片,刊载影评和电影知识、电影动向等资料。稿件来源以影评员和观众撰写的为主,适当转载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供宣传用的材料。到1985年已发行77期,36.8万份(册)。
(四)《鹤岗演唱》
《鹤岗演唱》由市群众艺术馆主办,不定期油印刊物。自1959年至1985年共印制206期,20万份,共发表创作歌曲200余首,挖掘、整理的作品近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