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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图书馆

第二节 图书馆


  鹤岗的图书事业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图书事业的发展较为迅速。由起初的图书流动箱和图书室发展到市、矿、厂、处、院、校等都办图书馆(室),并设有兼职管理人员。1985年全市6个区和8个煤矿及机关、学校共设图书馆、资料室37个,专兼职管理员85人,总藏书为280198册。
  矿区图书馆 1949年9月建立矿区文化馆,馆址在西山第二宿舍,设图书、游艺等组。图书组除阵地活动外,有图书流动箱,活动地点有西山大楼、235宿舍两处,各种图书定期更换,藏书1万余册,工作人员4人。
  1953年随着图书事业的发展,从矿区文化馆图书组分开,改为矿区图书馆,业务独立。设图书外借室、阅览室。图书流动箱仍在独身宿舍活动。各种藏书达2万余册,读者发展到1000人,工作人员增加到6人。馆址在西山区(向阳区)转盘道小黄楼。
  1957~1966年,馆藏达6万册,读者达到1500人。还利用业余时间对各基层图书馆、室进行业余辅导。馆址迁至西山建材局独身宿舍。
  1966年~1976年,10年动乱期间,图书馆被砸、藏书被抢走,不得不闭馆。
  1977年恢复活动,重新购买图书1万册,各种杂志100种,报纸20种,读者达500余人。
  1984年10月新馆舍交付使用,12月阅览室开放,有各种杂志200种,报纸10余种,各种书架、期刊架160个。馆藏达64000册,读者1600人。工作人员增到12人。
  1985年5月开始图书外借。图书馆设可容纳140人的阅览室1个,外借处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2个库。还有基藏库、报刊资料库及采编组和业务辅导组。矿区图书馆每周开馆5天,每天接待读者200多人次。
  鹤岗市图书馆成立于1960年1月,与文化馆、博物馆合署办公。同年10月图书馆从市文化馆分出独立,组建了辅导组、采编组、基藏书库、外借和农村活动书库。藏书12000册。每天开馆8小时,每周为儿童开馆l天。有工作人员7人。1966年馆藏达10万册。1967年图书馆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关闭。1968年与文化馆、文化宫合并,组成文化宣传站。1972年从文化宣传站分出,恢复原建制。1973年经过对图书的清理,开展借阅工作,当时馆藏不足万册。
  1980年经省政府批准在解放路中段筹建新馆,1982年10月落成。总面积1600平方米,其中阅览室200平方米,讲演厅200平方米。市定编30人,其中干部20人,工人10人,下设辅导部、采编部、社会科学部、自然科学部、少年儿童部、办公室。
  1983年4月20日,市图书馆迁入新址,正式开馆,实行冬夏两季开馆,每周开馆44小时。
  1984年为适应改革需要,将社科部与自然部合并为借阅部,成立信息参考部,新设综合阅览室、咨询检索室、内部参考室。
  1985年市图书馆已发展成综合性图书馆,成为学术研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情况交流的中心。馆藏达73000册,发展持证读者3798人,全年共接待读者24364人次,借阅书刊达5126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