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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鹤岗日报

第一章 报纸

第一节 鹤岗日报


  《鹤岗日报》是中共鹤岗市委机关报。四开四版,周六刊,向全国发行,每期13000份左右。主要任务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的声音,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四化建设服务;为广大读者的生活和工作服务;为矿、厂、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和工作服务。既满足多方面、多层次读者的需要,又满足单个读者多方面的需要。
  《鹤岗日报》读者对象主要是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
  《鹤岗日报》的版面安排:一版要闻,同时开辟《言路》、《褒贬录》、《四化群星》、《新人谱》、《创业者》、《煤城微波》、《本报接待室》等栏目。
  二版,刊载经济、社会、群众生活、法律方面报道。设有《煤城新风》、《家庭》2个专版。还有《鹤岗市场》、《法庭内外》、《农家乐》、《部队与民兵》、《计划生育》、《煤城妇女》、《班组生活》、《工会生活》等栏目。
  三版副刊有《迎春花》、《文化园地》、《周末》3个专页。另外还有《党的生活》、《青年之友》、《校园内外》、《科普园》、《知与行》5个专版。
  四版是国际国内时事。
  地方发稿比例:煤矿60%,地方工业、农村、文教卫生等40%。
  《鹤岗日报》社设社长兼总编辑1人,副社长兼副总编辑2人,调查研究员3人,总编办公室9人,行政办公室14人,新闻研究室1人,政工科2人,电讯科3人,广告科4人,群工部5人,工交部5人,煤炭部6人,政教部7人,农财部3人,副刊部4人,摄影部3人,出版部34人,印刷厂235人。
  《鹤岗日报》社1985年的通讯队伍共397人。
  《鹤岗日报》创刊于1947年1月1日。当时为《鹤岗工人》,八开二版,不定期、不定版、不定印数、不对外发行,内部发行到坑口、党支部、工会小组、机关科室,每期发行200份左右。
  《鹤岗工人》于1950年12月5日改为《新鹤岗报》,由八开二版扩大为四开四版,周三刊。改刊后的《新鹤岗报》不到一年,遵照松江省委关于“纠正党内报刊出版紊乱状态,决定本省、市、县、矿山所有党内外一般报刊一律停刊”的指示,于1951年9月1日停刊。同年10月20日,松江省委转来东北局“新鹤岗报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的指示,《新鹤岗报》又复刊。
  中共鹤岗市委就《新鹤岗报》今后的工作专门做了决定,明确规定《新鹤岗报》是中共鹤岗市委机关报,并规定了报道方针。由单纯报道矿区生产和生活的专业性报纸,转为面向全市各行各业的综合性报纸,并开始登载国内外电讯。
  1958年5月1日,《新鹤岗报》改为《鹤岗日报》,四开四版,周六刊。1958年至1962年,编辑部人员由26人增到47人,发行量达3万份。改刊后的《鹤岗日报》成为以煤为主,面向全市的综合性地方报纸。
  1962年6月2日,《鹤岗日报》在国民经济调整中进行了自身的调整,《鹤岗日报》改为《鹤岗工人》。版面由四开四版缩小为八开二版。刊期由周六刊减到周三刊,编采人员砍去三分之一。随着国民经济逐渐好转,《鹤岗工人》先后于1963年6月1日改为《鹤岗工人报》,同时版面扩大为四开四版。1964年1月1日,《鹤岗工人报》增加刊期,由周三刊改为周六刊。
  “文化大革命”期间,《鹤岗日报》几番折腾,多次改换门庭。1967年1月25日,改为《红色电讯》,只登载新华社电讯稿。1月30日,一派群众组织夺权,将《红色电讯》改为《鹤岗日报》新一号。3月25日,另一派群众组织夺权,改为《鹤岗日报》红一号。1968年1月1日,报社实行军管,改为《鹤岗日报》军一号。1968年6月10日,市革委会成立后,改为《鹤岗日报》第一号,并规定为市革委机关报。直到鹤岗市委重新建立,《鹤岗日报》恢复为中共鹤岗市委机关报。1975年3月,省委发出文件,指示《鹤岗日报》停发地方稿件进行整顿。经过10个月的整顿于1976年1月恢复发地方稿件。这次整顿,采编人员的变动很大,调入调出10余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鹤岗日报》在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中摆脱“左”的思想束缚,遵循着新闻规律,不断在改革探索中前进。

  《鹤岗日报》历年发行数额表
  表24—1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