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鹤岗人民广播电
第二节 鹤岗人民广播电
1958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线广播电台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市委决定在鹤岗建设一座无线广播电台。同年省广播局副局长赵三声来鹤岗踏查台址,选定鹤岗矿务局幼儿园处。矿务局采取积极措施搬迁了幼儿园,腾出800平方米楼房和场院,做电台办公室及天线场地。
1959年1月15日,鹤岗人民广播电台开始播音。
鹤岗人民广播电台除了转播中央和省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外,自办了《鹤岗新闻》、《祖国各地》、《知识与生活》、《音乐小辞典》、《戏曲欣赏》、《文艺名著介绍》、《高歌猛进》等专题节目。
鹤岗人民广播电台于1963年1月5日停止播音,改为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鹤岗转播台。
1977年8月19日,中共鹤岗市委根据中央关于“省辖市可恢复无线电台”的指示,决定恢复市人民广播电台。市人民广播电台于1980年5月1日重新上马恢复播音。功率1千瓦,中波频率1413千周。开播后萝北县城、黑龙江边的名山境内都可清晰地听到鹤岗人民广播电台的节目。
鹤岗人民广播电台,全天播音3次,计10小时20分钟。自办节目7小时50分钟。节目有《鹤岗新闻》、《学习节目》、《煤城生活》、《科学与常识》等。
1982年11月对自办节目进行改革,增加《世界之窗》、《山南海北》、《市场漫步》、《新风赞》、《农家乐》、《小金鹤》、《广播小议》等节目。
1982年制作电影录音剪辑15部,录制市文艺团体演出节目39小时。参加全国广播电台文艺广播协会,交换节目3次,丰富了文艺节目内容。
省广播局1983年拨款15万元,市拨款25万元,在旧地翻建新楼。1983年7月20日开始破土动工,1984年9月1日交付使用。楼房共6层,内设有广播局机关、人民电台编辑部、人民电台文艺部、播音室、人民电台技术部、控制室、调频发射台、电视台新闻部、节目部、编辑部、播音部。总面积2380平方米。
1985年鹤岗人民广播电台在办好《鹤岗新闻》的基础上,增办《鹤岗快讯》节目。《快讯》主要编发当日新闻,突出新闻的实效性。在专题节目中保留了《学习与漫谈》,增办了《青少年之友》、《鹤岗新貌》、《家庭内外》、《煤城开拓者》、《愉快的周末》、《星期天生活》等节目。
1985年省广播电视厅召开1984年度评稿会议,鹤岗台采写的《鹤北林业局将大型国营林场承包给个人经营》被评为优秀新闻,获一等奖。
文艺部改编的戏曲广播剧《补台》在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文艺展播中播出,被评为“优秀戏曲广播剧”。文艺部录制合成的豫剧《秦雪梅》、《打金枝》、《母女拜寿》参加全国豫剧大展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