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转播、台
第三节 转播、台
按照省广播事业局规划,中央转播台建成后,在同一机房内,增设1台10千瓦发射机,转播黑龙江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在鹤岗地区实现中央台和黑龙江台的两级覆盖。
省广播事业局1975年第7号文件下达后,市广播事业局于1975年2月17日组成基建班(后改为九一九工程组)。
九一九工程筹建开始后,先是选台址。为选择理想台址,走遍全市近郊、远郊,共选了10几个点。从交通、电源、水源、征用土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最后决定将转播台建在蔬园公社前进一队。
1977年9月,省广播事业局天线队来鹤岗,帮助架设铁塔天线和短波菱形天线(接收天线)。这项工程于国庆节前夕胜利竣工。发射塔高120米,是鹤岗市最高的工程。
1978年7月1日,两频共塔成功,正式转播。鹤岗市毗邻县都能满意地收听到中央台和省台的节目。
为收听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第二套节目,市广播事业局于1982年夏季以九一九转播电台为主,抽调电台、电视台的技术骨干筹建第二座铁塔。塔高81米,同年7月用EG—1型1千瓦调屏调幅发射机转播,效果较理想。
1985年初步建立市中波无线广播发射中心,听众可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节目,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一、二套节目,鹤岗人民广播电台节目。实现中波无线广播三级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