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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育教学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体育教学


  民国时期,煤矿职工子弟小学校一、二年级设游戏课(边唱歌边做游戏),三年级以上设体育课,每周120~180分钟,教学内容为队列、国术、跳绳等。东北沦陷时期,沿用国民政府旧制,只是在小学高年级和煤矿技术工养成所体育课内增加了军事训练。抗战胜利后,体育课程设置基本未改动,1956年后按《教学大纲》教学,小学一、二年级的游戏课由班主任教师组织游戏性活动,三年级以上的体育课由专任体育教师任课,教学内容为队列、体操、田径、球类和冰上活动等;中学体育教学以田径为重点,其次是冰上活动、体操和球类;师范学校学生在毕业前一年选修体育、音乐、美术,增加课时和教学内容,以培养“一专多能”的中、小学教师。“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教学由各学校自行安排,一般为军事训练和球类等。1978年以后,开始按新《教学大纲》进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