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体操体育活动
第二节 体操体育活动
广播体操分早操和课间操两种。1952年春,开始在鹤岗中学试行国家颁布的第一套广播体操,不久,推行全市各学校。1954年开始在全市各小学校推行国家颁布的第一套少年广播体操。1982年春开始推行国家颁布的第六套广播体操和第六套少年广播体操。
体育活动除体育课外,每周两节课外体育活动。每班划分2~4个体育活动小组,学校制订课外体育活动表,各体育小组按照规定内容、场地轮流活动。内容有田径(短跑、跳高、跳远、掷铅球等)、球类(篮球、排球等)和各种体育游戏。1955年开始在鹤岗中学试行国家体委颁发的《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58年国务院第八十一次会议批准《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条例》后推行全市。据1960年统计,《劳卫制》及格者7040人,占全市中、小学学生总数的18.1%。1975年开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1982年,中学生达标18505人,占中学生总数的39%;小学生达标36641人,占小学生总数的43.3%。1985年,小学生达标18710人,占小学生总数的25.7%;中学生达标29375人,占中学生总数的59.3%。在1981年冬季开始的全省“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中,鹤岗市连续3年(1982~1984年)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仅1982年冬季,全市各中、小学就有78400余名学生参加冰上活动,比上年同期增长11.9%,开冰上课的学校达75所,占全市学校总数的35.9%,多次受到省政府的奖励。各学校都组织体育代表队进行专门训练,有田径、篮球、乒乓球、冰上等队。代表队一般请有专长的体育教师做教练或指导,平时每周活动二三次,有时还集中训练,假期也不间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第六中学、兴山三校、黎明小学先后被省定为田径基层训练点(基点校),实验小学、师范附小(育民小学)定为省速度滑冰体育传统学校;东方红小学被评为省级体育先进集体、吕春义被评为全国先进体育教师,育民小学被评为省级优秀传统项目学校,兴山三校体育教师李龙石被评为全国优秀业余教练员和省体育积极分子,分别受到国家和省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