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武术
第三节 武术
在1978年8月黑龙江省第四届运动会武术比赛中,鹤岗市获团体总分第四名,运动员(张立臣)获少年自选刀术冠军、(杨万昌)获成年自选剑术冠军,并获6个单项亚军和16个单项三至六名。在1979年6月省少年武术比赛中,鹤岗市获男子个人5项全能第六名和团体总分第二名。在1983年8月省少年武术比赛中,鹤岗市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和3个单项亚军。在1984年6月省少年武术比赛中,鹤岗市获团体总分第二名,运动员(刘爱梅)获女子剑术冠军、(张立臣)获男子棍术冠军、(刘国)获男子拳术冠军,并获6个单项亚军和14个单项三至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