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摔跤
第七节 摔跤
在1957年黑龙江省摔跤比赛中,鹤岗市获最轻量级冠军(魏雪民)。在1958年省摔跤比赛中,鹤岗市获最轻量级(魏雪民)、次轻量级(翟凤岐)冠军和次轻量级、中量级第三名,并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在1974年省第三届运动会摔跤比赛中,鹤岗市获中量级第三名。在1979年5月省摔跤比赛中,鹤岗市获62公斤级(柴洪喜)、100公斤级(王立国)冠军和52公斤级、68公斤级、90公斤级第二名及48公斤级、74公斤级、82公斤级第三名。
在1980年9月省少年摔跤比赛中,鹤岗市获58~64公斤级(聂贵志)、87公斤以上级(李军)古典式摔跤冠军,还获得中国式摔跤1项亚军、3项第三名和自由式摔跤2项亚军、1项第三名及古典式摔跤1项亚军、1项第三名。
在1981年7月省青少年摔跤比赛中,鹤岗市获古典式52公斤级冠军(徐尊茂),自由式48公斤级(马洪彦)、70公斤级(高会福)冠军,中国式48公斤级(韩文明)、54公斤级(宋云鹤)、58公斤级(黄远林)冠军。
在1982年6月省第五届运动会摔跤比赛中,鹤岗市获中国式52公斤级(高强)、62公斤级(柴洪喜)、74公斤级(宁铁维)、100公斤以上级(王立国)冠军和82公斤级、90公斤级第二名及48公斤级第三名,古典式48公斤级(徐尊茂)冠军和52公斤级、74公斤级第三名,自由式48公斤级第二名和57公斤级、68公斤级第三名。
在1985年省青少年中国式摔跤比赛中,鹤岗市获52公斤级(张立臣)、57公斤级(唐丛玉)冠军,并获得48公斤级第二名和62公斤级、68公斤级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