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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

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


  1963年鹤岗矿务局职业病防治所建立南山矿井矽肺与南山选煤厂煤尘2个观测点,对井下生产性粉尘进行测定,并对南山矿、二十三处(现煤建处)等单位职工进行矽肺普查。接着,1970、1977、1983年3次对全矿务局接触尘毒单位职工进行矽肺普查。普查对象的工龄为掘进5年,采煤10年,采掘混合的8年,共普查40414人,建立劳动档案11523人。共查出各期肺病患者1300人,其中矽肺384人,煤矽肺888人,煤肺28人。观察对象1124人。经市、矿职业病诊断小组确诊,调离尘毒作业现场,进行治疗。尘肺治疗采取“三抗”方法(抗痨、抗尘、抗矽)。
  据有关部门1985年调查,矽尘、铅、苯、汞、锰、农药、制药等,有尘毒作业单位121个,危害职工7068人,被定诊各类职业病55人,可疑矽肺和中毒患者129人。
  市有关部门在矽肺和5种职业病中毒调查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普查和复查工作,并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尘毒物浓度测定,提出报告,对有尘毒危害的企业提出改善作业环境的要求,建议防护治理。定诊患者由市矽肺诊断小组和市职业病诊断小组会诊,由本企业负责治疗。
  1985年在国营和区集体企业点建立劳动卫生档案,对已确诊的38名矽肺患者和89名可疑患者及50名可疑铅苯中毒的工人进行复查。对12家工厂、47个作业点进行粉尘监测,超国标7—380倍。对14个接触铅苯的工厂、48个作业点进行铅苯尘(烟)浓度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