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爱国卫生运动
第五节 爱国卫生运动
1948年新街基办事处建立卫生队。兴山、东山、南山、兴安矿设垃圾清运队。
1952年5月,成立市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953年春,各主要街道建立垃圾箱。新建厕所100多个,捕鼠5万余只,挖灭蝇蛹500多公斤,清除垃圾35000吨。
1960年成立鹤岗市清扫大队,辖各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有马车52辆,环卫工人160名。“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79年恢复鹤岗市爱国卫生办公室,列编5人,6个区列编16人。到1981年新华公社永芳、和胜、永祥、永利大队;东方红公社获胜、安民大队;蔬园公社新生、新结等12个大队,23个小队,7个自然屯基本实现“两管五改”(即管水、管粪;改造环境、改造炉灶、改造畜禽圈、改造厕所、改良水质)。1982年2月全市开展以治脏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活动,参加活动的处级单位95个,参加活动12.6万人次。出动各种车辆1.74万台次,清除垃圾、污物1.89万吨。清除21个难点地段,打通被污水、积雪堵塞街道310条。在全省工业城市组评选中获第二名。1983、1985年两次获得工业城市组评比第一名。
1983年~1985年,主要开展建设标准路、文明街治本活动。共修标准路250条,10.36万延长米,总面积66.49万平方米。其中高标准水泥路24条,3490延长米,面积2.5万平方米。清除垃圾残土4.3万立方米,充填沙石30.6万立方米,开修排水沟12.1万延长米。全市有313个单位修了标准路,出工22.4万人次,出动车辆8.3万台班。工农区修下水干道68452米,修建支线689延长米,面积110万平方米,6945户居民受益。建垃圾箱813个。总投资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万元,驻地单位集资7万元,受益户集资39万元。
1985年黑龙江省爱国卫生办公室授予红旗乡新农村、长胜村为省级卫生文明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