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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基督教

第四节 基督教


  基督教于民国中期传入鹤岗,当时信徒不过十几人。1938年,佳木斯基督徒林适圣荐妹来鹤岗布道7天,鹤岗基督徒李刚烈、孙仁述创立鹤岗基督教会,会址设在新街基。郭守忠担任传道职务。
  1945年9月,基督教徒自力修复了新街基消费组合的房子,改为礼拜堂,当时悬匾为福音堂。据1949年4月20日登记的宗教团体寺庙情况表明:当时有基督徒36人,传教士1人。1951年6月21日通过了《鹤岗市基督教组织条例》,是年登记基督教徒38人。1962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中国基督教鹤岗基督教三自爱国领导小组。侯书润为组长。1966年前教徒发展到140余人,活动点分布在西山、新街基、兴山、兴安区4个区域。聚会点全部解散。1981年4月恢复基督教活动,成立鹤岗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组织,并将过去的10个聚会点合并到兴山、工农、麓林山3处聚会点。教徒发展到313人。1984年9月,基督教徒发展到500余人,参加聚会信徒18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