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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姻新风

第四章 社会新风

第一节 婚姻新风


  1952年11月9日(星期日)南山矿俱乐部举行一次集体婚礼,4个新郎都是教育坑的劳动积极分子,其中有坑口党支部书记。新娘都是大楼的宿舍员,劳动能手。典礼由张矿长任证婚人,他勉励4对新婚夫妇在生产上更上一层楼、互相团结、互相促进、共同建立幸福家庭。
  1953年4月19日(星期日)市文化馆举办贯彻婚姻法后的第一次集体婚礼。参加婚礼的有矿务局建材总厂木材科装卸队工人孙天太和宿舍员刘琳范等3对新人。台上、台下坐满来宾。礼堂布置得隆重华丽,典礼在欢快的结婚进行曲中进行。
  退伍战士阎玉彬于1973年2月被分配到鹤岗市冶金局铁矿当工人。经人介绍他和市二轻局工艺美术社女工王亚芹相处,一年后互相确定为终身伴侣,并准备在1974年元旦结婚。1973年9月27日早晨,王亚芹于上班途中过火车道时被火车轧断双腿。阎玉彬并未因亚芹残废而影响对她的爱情,待王亚芹伤愈后于1976年10月1日举行婚礼,建立幸福的家庭。
  兴安矿三采区工人黄宝中因公伤得了“摇头疯”,发病时手舞头晃,两个小伙子都按不住。小黄在家乡伊春已有对象,姑娘叫连颜波,和小黄真挚相爱。连母要她断了黄的关系另找。她说:“他已经够痛苦的了,我不能让他更痛苦,我要陪他一辈子”。1979年8月连颜波来鹤岗与小黄结了婚。小黄的病情逐渐好转了,人们都认为这除了医治的功效外,与小连的爱也是分不开的。
  兴安矿二开拓区工人邹保同,是一个正直勤劳,活泼向上的小伙子。1976年4月,在一次公伤事故中失去双腿。保同的姐姐单位有个叫王玉玲和邹姐很要好的姑娘。一次随邹姐前来看望保同,保同那苍白的面孔,痛苦的表情和绝望的神态,深深地勾起姑娘的同情心。从此,这个善良的姑娘经常到邹家来帮助料理家务,并劝他振作起来,勇敢地活下去。玉玲和保同相爱的事传出后,她的继母强烈反对,玉玲据理力争:“因公伤残的人难道就不应当得到爱情吗?他为人们创造了财富,人们反倒看不起他,这是不公平的”。经过组织的帮助,他们终于在1981年7月结了婚。婚后生活幸福美满,一年后生了一个男孩。
  富力矿采煤工李中华,在一次处理顶板事故中负了重伤,曾多次送外地治疗,都未见好转,落得大小便失禁,下地拄双拐,出门坐三轮车。他爱人扔下孩子与他离了婚,生活的担子把他压得喘不过气来。一次他姐姐到望奎县新建村去探亲,向张万芳的姐姐谈起了中华的不幸遭遇。张万芳在一旁听着听着落下了同情的眼泪,她表示“李中华为建设四化致残,应当得到人们的关怀。我要用自己的一生去安慰李中华受伤的心灵。”她得到姐姐的支持来到鹤岗,钦佩和同情促成了她与李中华的结合。1979年10月1日他们举行了婚礼,重建了一个美满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