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和睦家庭
第四节 和睦家庭
兴山矿通风科林道生,一家8口。父亲久病卧床不起,母亲耳聋,腿脚不便,1个姐姐,4个弟弟中最大的15岁,最小的5岁。1962年胡永珍和林道生结了婚。婚后不久公公病故,姐姐出了嫁。胡永珍把全部精力放在家务上,合理支配收入,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每日都要给婆婆梳洗干净、穿戴整洁。先后让小叔子们上了学,并督促他们努力学习,要做正派人。后来她自己有了孩子,仍把弟弟们和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弟弟们对嫂子也特别尊敬。弟弟们相继成家立业后,仍一致听从嫂子的分配,每月给老人交10元赡养费。她的孩子们都勤奋好学通情达理,有的上了大学,有的在中、小学读书,均受到邻里们的称赞。
煤建处工人孟宪山断弦后,拖带一个4岁的女孩,他和铁西小学教师刘玉珍订婚时,把女儿送到姥姥家抚养。1963年他俩结了婚,婚后玉珍说:“孩子是咱家的,咱们有责任抚养,不应给老人增加负担。”夫妻俩高高兴兴地把孩子接回来。玉珍对孩子的穿戴饮食照顾得十分周到。孩子上学后,妈妈又对女儿的学习严加督促,使女儿学习成绩突出。她把孩子教育得懂礼貌、知上进、活泼可爱。1982年刘玉珍被评为“好继母”。
市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生张焕启1963年与姚惠贤结婚,婚后与岳母生活在一起,姚家尚有弟妹7人都未成家,全家和睦相处。1974年岳母因患脑溢血,落下偏瘫。焕启对岳母体贴入微,经常调剂饭菜花样,并给岳母置了轮椅、便盆、拐杖,推着岳母去看电影、逛公园。每天上班前把岳母需用的东西放在岳母的身边,把削好皮的苹果放在岳母面前,这样七年如一日。被邻里称为孝敬的好姑爷。
大陆十三委汝兴兰婆母瘫痪。她每天早晨给婆婆洗脸洗手、喂饭、擦身、梳头、处理大小便。婆婆患了褥疮,她按时擦洗患处并换药。为使婆婆减轻痛苦,每夜要起三五次为婆婆翻身。丈夫见她太劳累了,要替替她,她都不同意。每餐她都想法做得让老人爱吃。在她的精心护理下婆婆病情大见好转。她家被评为1964年度的“五好家庭”。
1968年孀居的沈西兰经人介绍,同东山区工人村26委刚失去妻子的李连林挑起了家庭担子。这个9口之家就靠连林的70元35资度日,孩子们因缺乏营养,不断闹病。她考虑到要改善家庭贫困处境,根本方法是增加收入,于是就去找临时工干。上了3年班,改善了生活又还清了400元的外债。5个孩子先后都上了学。为了不使孩子们沾染坏习气,每天必按时到校接送,晚上给孩子讲遵纪守法的故事。区上开法制会、公判会她都带孩子去听,回来还组织讨论。1982年春二小子当了工人,西兰召开家庭会,以什么是青年人的“美和丑”为题,展开讨论,帮助二小子树立正确人生观。西兰对孩子除了言传外还注意身教。邻居们有事她都主动热心帮助。老姑娘对哥哥姐姐们说:“妈妈的心眼真好,不但对咱们好,对外人也好,真不愧是共产党员,我们长大要做妈妈这样的人。”
兴山矿六采区“三八”矿灯班女工万桂芳,1976年与兴山矿机电区工人房延顺结婚。老房前妻留有4个儿女,因无人照管,穿得破烂不堪。桂芳进门后先给孩子们梳洗干净,又都给买了新衣服,全家人焕然一新,皆大欢喜。在班上领的保健饭自己舍不得吃,都拿回来分给孩子们吃,还教导孩子们有礼貌,勤学上进,孩子们放学回家,“妈妈”喊得口口甜。为了长远打算,每月从工资中节存50元,做为孩子们将来结婚之用。老房解除了后顾之忧,连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桂芳也被评为“好继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