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49年(民国3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民国38年)


  1月1日 伊春建火车站。
  3月5日 铁骊县开展反对封建会道门斗争,重点打击取缔反动会道门“一贯道”。
  4月 南岔林务分局划归汤原县管辖,并与汤原县林务局合并,成立汤原县林务局。下辖翠峦、美溪、乌敏河3个作业所。
  10月15日 伊春林区开展一切为了前线的生产运动,开始大规模的森工生产。松江省林务局和汤原县、勃利县、集贤县、桦川县、桦南县签订采伐合同,规定五县在南岔林区采伐原木60万立方米,占松江省1949年总任务的1/3弱,占全东北总任务的1/7强。
  11月25日 来南岔林区五道库作业所承担采伐任务的桦川县采伐大队,在东北林务总局副局长张子良的指导下,首次在林区提出合理采伐的问题。制定了合理采伐5项保证制度。
  同月 汤原林务局所属直营地区(现翠峦局辖)刘金贵工组首开用弯把锯伐树,降低了伐根。
  ▲ 桦川县三区农民李国才在南岔林区冬采中首创伐树抽片加楔法,保证树往一边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