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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业企业沿革

第二节 林业企业沿革


  伊春林区有伐木活动可溯及清末,清都鲁河矿务局督办曹廷杰在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七月初八日)在《为汤旺河盘查局停止经手木植税务事札》中禀称:“现查汤旺河以东至黑河口,通共各把头砍有二千九百余沙绳,运至江沿者二千二百二十三沙绳,照木植公司章程,每沙绳收羌钱税线三百三十丈,可收羌钱九百五十七吊,合华中钱一千九百一十四吊之谱”。《事札》并提及“木商东盛隆”(引文出自《清代黑龙江历史档案选编》)。1927年,半官方组织机构建立称汤原县林业公会(后改名为林业公司),为民国黑龙江省农矿厅所辖。1936年末,伪满在汤原设立林务署。1939年改名为汤原营林署。其作业区均在今伊春林业管理局辖境内即桦阳、南岔、岔巴气、小西林、乌敏河、伊春等地。1946年3月7日,中共合江省委派员到汤原县、带岭、南岔设立林务分局,其任务为清点敌伪遗留的林业财产,恢复敌伪留在南岔的2个制材厂(火锯),供应解放战争所需枕木和坑木。1947年,南岔林务分局内设经理、作业、总务3个股,下设小西林、伊春2个林务所和82(今美溪)、101(缓岭西)、缓岭3个作业所。1948年,小西林林务所撤销,成立西林林务所(所址为大西林),并成立大西林、乌敏河、翠峦3个流送作业所。在翠峦、乌敏河、半拉青山设立3个作业所。又在101、82设立2个楞场(贮木场)。1949年,因合江省与松江省合并,局名于8月改为松江省汤原县林务局,并将带岭分局划入管理。局内设秘书、经理、作业3个科,在伊春增设伊春农场、建筑所、医务所。同年9月13日,林务局局址由南岔迁到伊春,局名改为松江省汤原县林务局,内设经理、作业、秘书、人事4个科。
  松江省汤原林务局机构设:经理科、作业科、秘书科、人事科、森林、调查队、汽车队。其下属机构设置为美溪林务所、翠峦林务所、乌敏河林务所、南岔第一制材厂、南岔第二制材厂、双子河作业所、伊春建筑所、伊春铁工厂、伊春农场、浩良河制材厂、五道库作业所、西林作业所、缓岭作业所、格拉气作业所、三股流作业所、么河作业所、档石河作业所、昆仑气作业所、南山作业所、十公里作业所、伊春第六作业所。
  1950年6月,汤原林务局改为东北森林工业总局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7月27日正式下文)。又增设水运、机运、计划、基建4个科,后将基建科改为建筑所,增设工薪科。到年末,又增设制材、保卫2个科,共10个科。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下辖4个森工分局(鹤岗、美溪、翠峦、乌敏河)4个制材厂(南岔第一、第二和浩良河、伊春)18个作业所(西林、双子河为直辖)。1951年5月,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改由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森林工业总局领导。把水运科和作业科合并,将建筑所变成基建科;将经理科分为财务科和材料科,又增设1个抚育科。将美溪分局撤销,分别成立南岔分局和五道库分局。6月,建成双子河森林工业机械化分局。10月,鹤岗分局划归合江林管局领导。1952年4月,建立大丰森工分局。又在双子河局的38公里,翠峦局的么河、档石河、南山,乌敏河局的大桥、第四、五、六作业所,五道库局的围屏山、石头河子、西营,南岔局的柳树等地建立起抚育站12处。1953年2月,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撤销,中央林业部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成立。3月24日,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改称伊春森林工业局。本年初,建立过岭河(后改称友好)、上甘岭、红山森工分局。6月26日,伊春森林工业局改名为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伊春分局。7月,双子河、乌敏河、南岔、翠峦、五道库、大丰、友好7个森工分局改名为森工局。8月,上甘岭、红山合并为上甘岭森工局。1954年7月13日,伊春分局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直接领导,复称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
  中共黑龙江省委于1955年在伊春设立了伊春森林经营局。局下设伊春、乌敏河、红旗、五道库、友好、大丰、翠峦、南岔、丰林等9个林管区,下辖26个经营所。1956年建成红星、新青森工局。1957年建成丰林森工局,并开始筹建东汤(后为东风、汤旺河)森工局。1958年4月8日,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森林工业体制下放的指示和整编精神,将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和森林经营局合并,名为伊春林业管理局。下辖的森工局和林管区合并,名为林业局。同年,东汤林业局建成。南岔、五道库林业局分管的伊东施业区划出,建成伊东林业局。五道库林业局改称美溪林业局,局址由五道库迁到美溪。1963年,鹤岗林业局划归伊春林管局领导,同时建成东风林业局。至此,伊春林管局下辖14个林业局。同年10月25日,伊春林业管理局成立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