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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业区划

第二节 林业区划


  随着林区生产事业的发展,由小兴安岭南坡的绥佳线(铁路)沿线林区向汤林线(铁路)汤旺河中上游林区延伸。1946年,东北人民政府分别在铁力、带岭、南岔设立了林务分局,分局下设林务所、作业所和作业现场。当时铁力林务分局归黑龙江省领导。带岭、南岔林务分局归合江省领导。林务所、作业所等设置是随作业现场的搬迁而建址,撤建变动颇为频繁,基本是一沟作业开始设立场所,一沟采完后就搬迁。
  1948年,开始大规模的木材生产建设,场所设置逐渐固定下来。当年在绥佳线(铁路)除铁力、圣浪、带岭设置林业分局外,在田升(今双丰)、桃山、石长、神树、鸡岭、小白、朗乡等地均设有作业所或作业现场,分别归铁力、带岭林务分局管辖。同年,建立了铁力、圣浪、神树、朗乡、带岭制材厂。在南岔林务分局所辖小兴安岭中部林区,设置了西林、伊春2个林务所。林务所下设采伐作业所、流送作业所及制材厂,并设大楞场(即贮木场)。
  1949年4月,合江、松江2省合并。9月,南岔林务分局局址迁到伊春,局名改为松江省汤原林务局,为县级企业。
  1950年7月,东北人民政府将汤原林务局改为东北森林工业总局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下辖的林务所改为森工分局。(同年6月,在绥佳铁路圣浪林区成立圣浪森工分局,归黑龙江森工管理局领导)。1951年,将美溪森工分局撤销,所属施业区分别划给该年新成立的南岔森工分局和五道库森工分局。10月,将鹤岗森工分局划归合江领导。同时,在绥佳线(铁路)朗乡林区建立了朗乡森工分局,当年归黑龙江森工管理局领导。1952年4月,在大丰(今金山屯)建立了大丰森工分局。为了抚育更新森林需要,同时在南岔、翠峦、乌敏河、双子河等局、所建立了抚育站。1953年6月26日,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改名为东北森工管理局伊春分局,其下辖的森工分局改名为森林工业局。期间,在汤林线(铁路)建立的上甘岭、过岭河(即今友好)森工局归伊春分局领导。在绥佳线(铁路)撤销了圣浪森工分局,建立了小白、田升(今双丰)森工局,归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龙江办事处领导。
  1954年7月,伊春分局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直接领导,名称改为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这时,由小兴安岭中部林区的南部向北部开发,在丰林河、汤洪岭、新青河、抗美河流域的林区筹建丰林(今五营)、红旗(今红星)、新青森工局。1955年,在伊春设立了伊春森林经营局,从南到北划9个林管区,下辖26个经营所。1957年,丰林、红旗(今红星)、新青森工局建成投产。并开始在汤旺河上游汤南施业区筹建东汤(今汤旺河)森工局。当年,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在小兴安岭南坡22个施业区内共建有11个森工局,1个森工局筹备处,共有88个伐木场、18个贮木场。
  1958年4月,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和伊春森林经营局合并,改称伊春林业管理局,其下辖的森林工业局和林管区合并称林业局,森工局所属的伐木场和林管区所属的森林经营所合并为林场。原属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领导的南岔一、二制材厂及浩良河制材厂和铁力、南岔、双子河3个建材厂办事处,由省林业厅直接领导。田升厂交给田升林业局领导,铁力、圣浪2厂交给铁力林业局领导。同年,东汤(今汤旺河)林业局建成投产。又将南岔、五道库2个林业局分管的伊东施业区建成伊东林业局。五道库林业局改称美溪林业局,局址由五道库迁到美溪镇。至此,伊春林管理局在小兴安岭南坡生产全面铺开,共设置了13个林业局。1960年,为开发上、下小呼兰河林区,建立了桃山林业局,隶属于哈尔滨林业管理局。1963年,鹤岗林业局又划归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同时,开始开发小兴安岭北坡行政区划属于嘉荫、逊克县的乌云河、库尔滨河流域的乌伊岭施业区,10月,建立了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
  1964年6月23日,伊春市改为伊春特区,政权机构、林业机构实行政企合一。1966年5月27日,中央林业部批准,同意伊东林业局和乌敏河林业局合并称乌敏河林业局。带岭实验局由中央林业部下放归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1969年11月18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友好林业局和双子河林业局合并,局址设在友好镇,局名为友好林业局。乌伊岭林业局也建成投产。
  1970年,根据整个小兴安岭南北坡林业区划经营的规划,国务院决定将隶属松花江林业管理局的铁力、田升、朗乡、桃山4个林业局划归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鹤岗林业局划归合江林业管理局领导,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铁力木材干馏厂、南岔木材水解厂、伊春、友好、新青木材综合加工厂也划归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8月6日,伊春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翠峦施业区96、97、99、100、101、102、104、105的8个施业区(土地面积为11141公顷,成熟林754千立方米,总蓄积832千立方米)全部划归铁力林业局经营管理。9月26日,伊春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南岔林业局小西林河林区划归美溪林业局经营。11月12日,伊春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带岭林业局的130、131两伐区划归南岔林业局经营管理。1973年,为解决田升林业局资源枯竭问题,黑龙江省林业总局决定将通河林业局47474公顷林地划归田升林业施业区。黑龙江省革委会于1974年11月决定将带岭林业局改为林业实验局,生产业务归黑龙江省森工总局领导,党政事务仍由中共伊春地委领导。1977年12月,省民政局通知将田升林业局改称双丰林业局。11月18日,伊春地区革委会批准将西林区小西林河上游林区的15、71、72、73、77共5个施业区,面积为7355公顷划给美溪林业局经营管理。1980年,根据林业区划和伊春全林区经营开发的实际情况,将小兴安岭北坡的库尔滨河西岸、二皮河、乌底河流域的大平台施业区划归红星林业局经营。红星局在小兴安岭北坡设置了霍吉河林场。东风林业局、新青林业局在小兴安岭北坡(行政区域属嘉荫、鹤岗)的乌拉嘎河、嘉荫河、结烈河等流域也先后建点作业。朗乡局的后备林场亦相继开发。1985年,带岭林业实验局林场和经营所合并改称经营林场。翠峦、友好林业局也将部分林场变为经营林场。全市(包括铁力、嘉荫2县和伊春、西林2区在内)共设有林场138个、经营所98个(其中伊春林管局共设有林场114个,经营所94个)。在伊春林区内有省森林工业总局直属的带岭林业实验局(经营面积97734公顷)和东北林学院的凉水实验林场(1979年经国家林业部批准成为凉水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6394公顷)以及省林业科学院直属的丽林试验林场(面积为81平方公里)和丰林自然保护区(面积184平方公里)。伊春市所管辖的林业施业区,除包括市的全部行政区域外,还包括铁力、庆安、巴彦、木兰、通河、嘉荫、逊克、鹤岗市、县的部分行政辖区。(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