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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驻外地机构

第二节 驻外地机构



  一、驻哈办事处

  成立于1948年,时称驻在所,有工作人员6名,王丹为所长。其任务是采购生产、生活物资用品。1951年上半年,并入东北林务总局的联合办事处。1952年6月,联合办事处解体。1956年5月,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生计处(科)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86号设潜在物资处理小组(衣物、木器、木瓦工具等)。1957年,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在此设调运站,1958年,改称伊春林业管理局驻哈办事处。办事处分为物资、商业2个组。1968年3月,驻哈办人员返回伊春办学习班。1969年末,人员分到商业局、物资局。1970年3月,伊春地区物资局、商业局各派10人组成临时驻哈小组,暂租哈市道外区景阳街第一国营旅社4个房间为办公室。主要任务为催拨调运省内计划内物资和商业生活用品及临时采购任务。1979年,伊春驻哈办晋升为县团级单位,设5科1办。自此,驻哈办事处的任务为完成市政府和市委布置的各项工作,接待伊春来哈人员(招待所设床位178张)及选货、催拨、调运、计划外采购。1984年,驻哈办事处改设2科1办,即物资科、商业科、办公室。工作任务为市政府传递信息,接待来哈人员,进行物资采购调运和催拨发运工作。

  二、驻京办事处

  成立于1985年4月15日,刘德、傅喜林被市政府任命为驻京办事处副主任,共3人。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海淀区海军司令部维修大队。年内向有关单位送发了《伊春林区关于同国内外开展经济技术协作的公开信》并先后与西城区、崇文区、海军司令部维修大队等单位进行了联系,同时,接待安排了赴京人员。

  三、驻大连办事处

  1985年4月15日,张锦成被市政府任命为驻大连办事处副主任,共3人。办公地点设在大连市西港区三元街71号。年内向市经合委发回《大连信息》5期,同时与各市地驻大连办事处以及大连市有关单位进行了联系,促成了乌马河与大连市技术贸易中心技术协作协议的签订,引进耐寒葡萄与山植树苗3000株;促成市二轻局与大连二轻局签订大连为本市培训服装设计、裁剪人才的协议及市二轻局与大连市工艺美术厂达成的贝雕镶嵌联营协议。此外,与营口市驻大连办事处衔接,为两市间相互考察,开展各方面的协作,建立友好市关系做了工作。

  四、驻深圳办事处

  成立于1985年4月15日,徐福海被市政府任命为驻深圳办事处处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深圳市步上区红岭路园岭新邨63栋。年内促成了市工业局木制品公司与香港福仕公司合资兴建光明家具厂协议。该项目引进资金87.5万元,建成投产后可生产实木家具2万件,板式家具4万件,产值可达2500万元。港商负责包销实木家具2万件。经深圳办事处联系,对黑龙江省深圳经贸中心投资入股60万元。每年将根据经营情况,按投资比例分红利。

  五、驻镇江办事处

  1985年4月15日,黄克华被市政府任命为驻镇江办事处副主任。8月1日,黄克华等2人到镇江办事处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江市润洲饭店108房间。年内,从中联系为引进上海服装、糖果、镇江香醋、豆制品、鞋帽等生产技术做了工作,签定了合作意向,有的达成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