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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经济构成

第五节 经济构成


  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伊春市15岁以上在业人口543208人,占总人口44.24%。其中,市区在业人口372275人,占市区总人口45.47%。不在业人口有278039人,占总人口22.19%。其中,市区178068人,占市区总人口21.75%。全市有待业人口9910人,待业率为1.79%。其中,市区有待业人口6723人,待业率为1.77%;铁力县、嘉荫县有待业人口3187人,待业率为1.84%。全市待业人口15~24岁有9547人,占总待业人口96.34%。其中,女性占54.37%。

  一、在业人口行业构成

  伊春市在业人口主要分布在矿业、木材采运和加工制造业、农牧林渔业、社会服务行业、科研技术服务等生产领域;生产领域8个部门在业人口占总在业人口87.31%。其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6个部门人口有414400人,占76.4%;其它两个非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部门人口有59184人,占10.91%。非生产领域7个部门有在业人口68824人,占总在业人口12.69%。

  二、在业人口职业及性别构成

  1982年,伊春市从事体力劳动的生产运输工人、农林牧渔业劳动者等占在业人口68.36%。其中,农业劳动者占12.7%,商业、服务行业人员占12.98%,从事脑力劳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办事人员和其他人员等占18.51%。在业人口中,男性占60.9%,女性占39.1%。在各专业技术人员中,男性占45.97%,女性占54.03%。市区女性占市区在业人口55.09%,铁力县、嘉荫县女性占两县在业人口51.4%。
  伊春市劳动人口社会负担系数,呈低——高——低的“山”型状态。伊春市区,1958年社会劳动人口负担系数为57.58%。1969年社会劳动人口负担系数为99.21%。1975年社会劳动人口负担系数为86.59%。1985年社会劳动人口负担系数为39.15%。

  三、在业人口职业年龄构成

  据1982年人口普查,全市物质生产部门、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工业等行业年轻人比重多,地质、商业等部门年轻人比重低,金融、住宅、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和科研、综合技术服务等部门年轻人比重高,卫生、体育、教育、文化和国家机关等部门15~29岁几个年龄组比重趋于减少。在各种职业人口年龄中,林牧渔业15~24岁占49.27%,35岁以上占26.7%;生产、运输和有关的工人15~24岁占45.55%,35岁以上占25.1%;其他劳动者15~24岁占61.95%,35岁以上占11.66%。脑力劳动者、专业技术人员15~24岁占18.72%,35岁以上占38.61%。国家机关人员15~24岁占3.09%,35岁以上占78.58%。全市在业人口超过劳动力年龄的(男60岁、女55岁)有9186人,占在业人口1.59%。其中,市区有6878人,占市区在业人口1.85%。(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