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统一战线工作
第七节 统一战线工作
一、宗教工作
伊春的宗教工作是从1956年3月成立统战部开始的,由统战部主抓。1964年10月后,因统战部撤销,宗教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内设的统战科主管。1978年,市委统战部恢复,设1名兼职干部做宗教工作。1981年7月,市委统战部内设民族宗教科,配2名专职干部。1982年9月,成立了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1983年8月,市委统战部召开全市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方面的代表人士。会上,向各位宗教界人士介绍共产党在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并听取宗教界朋友对宗教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1984年3~5月,市委统战部深入到各县、区(局)宣讲中发(1982)19号文件,把党的宗教政策直接交给广大党员和信教群众。同时,还编写下发了关于《正确认识宗教问题、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宣讲材料,供各级报告员、宣传员宣讲参考。本年,还对全市的宗教情况进行了调查。
二、民主党派与民主人士工作
1985年前,全市没有民主党派组织,只有2名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1960年8月~1985年12月,对民主人士给予了组织安排。曾担任市政协副主席的有武占元(原伊春林管局工程师)、秦东滨(原市营林局副局长)、汤尚恭(原市林产工业局总会计师)、丁士行(市一中特级教师)、郑伯虎(原市计划委员会工程师)。曾在市人大担任副主任的民主人士有迟金声(原市林业科学院高级工程师)。
三、对台工作
1981年8月,成立市委对台工作办公室,业务归市委统战部领导,编制2人,设正、副主任各1人。1982年4月,成立了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曹福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统战部部长李林茂担任,成员4人。截至1985年12月末,全市共有台属253户,近1600人。去台人员303人,与台湾有通信联系的亲属209人。全市需落实台属政策的24人,并全部得到落实。同时,对全市81名原国民党起义投城人员颁发了证书,给其中的18人落实了政策。到1985年,全市有通汇的51人,到香港会面的5人。市委对台办共接待和安置回祖国探亲和定居的台湾同胞共13人。其中,回大陆探亲的10人,定居的3人。市委对台办还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为定居的台胞解决了住房、安置费和生活费。
四、工商联工作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实行按行业公私合营。合营私营工商业户332个,共476人。在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中,对在册的原企业工商业者,采取“包下来、包到底”,安排使用、教育改造的政策。把原私方人员全部安排在公私合营企业中从事营业。对合营商店分不同情况,派去公方代表担任领导人。同时,由工商联推荐有代表性的私方人员(私方代表)也作为领导人。1956年,对城区私营工商业改造工作基本结束,工商界群众隆重集会,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到1966年2月,全市的公私合营企业都先后转为国营企业。1979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将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从工商业者队伍中区别出来的具体政策、范围和标准,地委统战部对全市476名工商业者(包括死亡)的情况进行了逐一调查,摸清了原工商业者的情况。地委区划工作办公室按政策界限进行了区划工作,有465人属于劳动者被区别出来,占原工商业者的9.74%,其中,“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424人,小业主41人。区别不出来的有11人,其中,商业2人、工业3人、服务业6人。通过“三小”区别工作。全市有465名工商业者划为劳动者。1979年后,市委统战部按政策规定,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审查和批斗而蒙受不白之冤的原工商业者进行了复查,并给予实事求是的结论。对在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的3名原工商业者进行了复查,给予了改正。同时,还为原工商业者落实了房产政策,退赔了所占用的房产。还为161名原工商业者办理了固定职工和劳保福利待遇手续。1983年后,统战部根据省委统战部、组织部《关于抓紧落实恢复原工商业者干部身份政策的通知》精神,给在“文化大革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被撤销干部职务的19名原工商业者恢复了干部职务,按工人退休的改换为按干部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