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视察与调查
第五节 视察与调查
1980~1985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视察53次,调查55次。
1983年10月24日~11月10日,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人员,就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决定》的情况,对东风区、新青区、铁力县、南岔区、美溪区、伊春区进行调查。委员们认为,各地对贯彻执行《决定》都很重视,学校的办学条件普遍有所改善。委员们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改善办学条件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等7条建议,各级政府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改善办学条件,受到省的好评。1985年10月29日~11月10日,组织省人民代表4名、市人民代表44名、县区人民代表71名和有关人员98名,对全市各县、区贯彻执行《森林法》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肯定了市政府在贯彻执行《森林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森林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过量采伐和乱砍滥伐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木材、破坏森林资源比较严重等问题。代表们向市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学习、宣传《森林法》,严格依照《森林法》办事等4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