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六节 常务委员会会议
1980年12月~1983年3月,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16次会议。听取审议报告24项,作出重要决议、决定23项,通过规定、办法,细则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8人次。1983~1985年底;七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17次会议。听取审议报告51项,作出重要决议、决定12项,通过规定、办法细则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5人次。
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
1980年12月17~19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0人出席。听取审议了副市长赵显廷《关于当前我市安全工作情况和下步安排意见的汇报》。通过了《伊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39名干部职务。
1981年1月13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5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副市长刘廷春《关于当前我市物价情况和下步意见的汇报》。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2名干部职务。
1981年2月12日和23~24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一阶段会议的27人,出席第二阶段会议的23人,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赵显廷作的《关于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及今年安排意见的汇报》。市政府秘书长陈廷壁作的《关于伊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案处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1名干部职务。
1981年3月26~27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关祥文作的《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市政府秘书长陈廷壁作的《关于整顿社会治安情况和下步工作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的决议》、《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提请的6名干部职务。
1981年5月7~9日,召开第五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蒋基荣作的《关于我市护林防火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召开伊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决议》。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7名干部职务。
1981年8月18~19日,召开第六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张成国作的《关于城市建设问题的汇报》。
1981年11月10~11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通过了《关于贯彻伊春市城市建设管理细则的规定》、《关于增设伊春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伊春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决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搞好城市清洁卫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免去宴仲舒、刘太祯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伊春市城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44名干部的职务。免去了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2名干部职务。
1982年1月9~12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听取审议了副市长赵显廷作的《关于我市中小学教育普及提高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办好中小学教育的决议》、《关于召开伊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补选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1982年2月1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会议。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提请的3名干部职务。
1982年3月15~16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俊才作的《关于市六届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农业办副主任于淮作的《关于一九八二年全市蔬菜生产安排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召开伊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任命了市政府提请的2名干部职务。免去市政府提请的2名干部职务。
1982年5月11~13日,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德今作的《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情况的报告》、副市长赵显廷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情况的报告》。任命了市检察院提请的4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检察院提请的3名干部职务。
1982年6月25~26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刁长文作的《关于整顿社会治安情况和下步工作意见的报告》,副市长吕国安作的《关于全市安全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搞好防汛工作的决议》。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提请的6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政府、市检察院提请的4名干部职务。
1982年8月17~19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毓林作的《关于全市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副市长赵显廷作的《关于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市物价委员会副主任安殿君作的《关于我市物价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工商局局长王明作的《关于我市农贸市场情况与进一步搞活管好意见的汇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阎凤桐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处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
1982年9月22~24日,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计委主任聂秉林作的《关于一九八二年八个月国民经济执行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局长张际权作的《前八个月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和全年预算情况的汇报》。任命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提请的5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政府提请的1名干部职务。
1983年1月11~13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赵显廷关于本市去年以来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办好中小学教育工作决议》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市科委主任汪兴泰关于当前本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伊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维护保证宪法实施的决议》、《伊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决议》、《伊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决定》、《伊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关于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名额和选举有关问题的决议》、《关于撤销张明轩、张成国副市长职务的决定》。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10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17名干部职务。
1983年3月8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等有关问题的决议》的情况汇报。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伊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
1983年5月5~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6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杨福星关于当前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检查宪法执行情况,保证宪法贯彻实施的决议>的决定》。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4名干部职务。
1983年7月14~16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祖述烈关于对宪法宣传月活动情况的视察汇报,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13名干部职务。
1983年9月13~15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9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范传兴关于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情况的汇报。
市物价委员会副主任郝贵卿关于贯彻国务院、中纪委《紧急通知》和市场物价管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俊卿关于对市区部分单位物价执行情况的视察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闫风桐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案处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办事部门工作联系办法(试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认真贯彻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决议》的决议。
1983年11月29日~12月2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唐忠德关于1983年前10个月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副局长金明汉关于财政预算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凭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况汇报;市政府副秘书长丁增林关于本市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教育局局长寿家本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改善办学条件和今后意见的汇报。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员会〈关于保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议》。任命了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6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8名干部职务。
1984年1月11~13日,召开第五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杨福星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汇报;伊春市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贾迈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通过《关于批准王国成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申请的决定》。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37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7名干部职务。
1984年3月2~3日,召开第六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建议草案;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选举事项。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1984年5月22~25日,第七次会议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赵显廷关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吴国英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王国成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任命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21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名干部职务。
1984年7月19~20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6人出席了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杨福星在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关于积极探索锐意进取把全市改革工作引向深入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姜海洋关于本市198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局长张际权关于本市198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毓林关于全市县(区)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闫凤桐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案处理情况的汇报。
1984年9月18~19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杨福星关于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第一战役的基本情况和第二战役安排意见的汇报。任命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18名干部职务。
1984年11月21~25日,召开第十次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唐忠德关于1984年1~10月份国民经济计划完成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局长张际权关于1984年1~10月财政、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丁增林关于贯彻《森林法(试行)》的基本情况和贯彻《森林法》意见的汇报;市信访办主任李万财关于宣传贯彻《信访规定》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贯彻执行森林法的决议》;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贯彻执行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规定的决议》。
1984年12月17~18日,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杨福星关于《伊春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说明。通过《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事机构的决定》,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提请的5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6名干部职务。
1985年2月26~28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唐忠德《关于本市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杨福星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深入搞好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副市长唐忠德关于大力发展专业户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报告。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7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5名干部职务。
1985年4月12~13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审议关于召开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加强森林采伐和森工产品经销、运输、加工管理的暂行规定》。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1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人大常委会的1名干部职务。
1985年6月25~28日,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在5年内向全市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听取和审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良春关于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兵关于经济审判工作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副市长杨福星《关于“五·二三”特大火灾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局长董国顺关于《城镇安全防火暂行规定》的说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副秘书长丁增林《关于加强森工采伐和森工产品经销、运输、加工管理暂行规定》的说明;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局长费跃生《关于在五年内向全市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草案》的说明。通过了《关于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议》。通过了《伊春市城镇安全防火暂行规定》。
1985年8月29~31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0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唐忠德关于本市198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卫生局局长张文炳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科教办公室主任李兴关于《食品卫生法》试行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提请命名市花、市鸟、市树的说明。通过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命名市花、市鸟、市树的决定》。任命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2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4名干部职务。
1985年9月13~14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罗树清关于抗灾自救情况和今冬明春人民生活安排意见的汇报。任命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17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16名干部职务。
1985年11月26~29日,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了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费跃生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五年内普及法律常识决议》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祖述烈关于普及法律常识实施情况调查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丁增林关于全市贯彻执行《森林法》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秘书长刘玉河关于全市贯彻执行《森林法》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副市长刘静一关于本市科技工作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副市长唐忠德关于本市价格体系改革情况和加强物价管理意见的报告。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13名干部职务。免去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12名干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