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要政务决策与活动
第二节 重要政务决策与活动
1953年初,县政府召开政务会议。确定全县农业生产要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方针。实现这一方针的具体任务是:积极而稳步地发展互相合作运动,年底要达到农户的40%;增加开荒面积,扩大蔬菜生产,开荒面积达到400垧,粮食作物面积计划缩减62垧,以保证林业职工的蔬菜供应;推行新的耕作法,耕种高产粮食作物,产量力争增产10%。
1954年4月15日,县政府召开政务会议。会议针对贫困户问题,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救济工作的指示”。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搞好社会救济工作,组织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进行生产自救,动员群众互济互救以及组织补救等措施,以体现党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同年5月12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做好高小毕业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的指示》。针对高小毕业生片面追求升学,不愿参加劳动生产的思想倾向,要求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热爱劳动的思想;采取课内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方法,既加强课内的劳动思想教育,又适当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劳动;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在群众中形成积极支持和欢迎高小毕业生参加劳动生产的社会舆论。
1955年初,县人民政府召开政务工会会议。提出依靠农、林业发展壮大地方工业的方针,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1956年8月6日,在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县政府提出动员和团结一切可能动员和团结的力量,积极进行以工业、农业、林业生产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各项工作要放在一切为生产服务上,并要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1957年3月26日,县人委发出《关于做好春季绿化采种育苗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强对绿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绿化工作的规划,认真总结分区、分片包干的植树经验和“挖大坑、栽当中、多浇水、踩实成”的方法,保证成活率;做好育苗工作,纳入生产计划,加强经营管理;积极做好母树林的调查规划,掌握种源,及时进行采种;积极开展绿化、采种、育苗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参加绿化工作,完成全县绿化、育苗任务。
1957年9月16日,县人委发出《关于加强对自由市场领导和管理工作的指示》。指出必须进一步在社会各阶层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扫清开放自由市场的思想阻碍;在广泛教育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把市场管理好;国营商业应参加自由市场,通过购销业务来领导市场;对市场无证商贩进行管理、清理和登记工作;加强领导,纳入日程,定期研究。
1959年11月25日,市人委召开行政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一次彻底清查仓库运动。
1960年9月26日,市人委制订出精简人员和动员城市人口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案。要求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充分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宣传工具,使职工居民提高对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安置处理要视具体情况,分批分期进行,成熟一批安置一批,成熟一个安置一个。这次计划压缩城镇人口16935人,将安置到山上和农业生产第一线。
1962年2月27日,市人委召开政务会议。决定将经济、计划、物价、物资、统计合并为计委;文化、教育、体委合并为教育局;商业、服务、供销合并为商业局,供销社对外存在;农、林、畜合并为农牧局;科委、科协合并,两个牌子;撤销标准计量局,其余机构存在,减少人员幅度为30~35%,计减少1129人。
1963年4月3日,市人委发出《关于提倡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作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节育,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由无计划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要认识计划生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既定政策;作好避孕药品、用具的供应工作,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品、用具要积极组织货源,作好供应,以利群众购买;作好避孕的技术指导工作,要建立健全技术指导门诊,负责避孕技术指导,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卫生部门要定期举办节制生育工作技术训练班,研究推广有效的避孕方法;切实加强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
1963年12月28日,市人委召开政务工作会议。确定搞好社会主义教育,抓紧秋收分配和其它各项工作。在城镇要集中力量打击投机倒把,加强社会治安保卫工作。
1964年6月5日,市人委召开行政会议。要求大学毛泽东著作,要根据干部不同情况进行组织和安排,深入学习解放军和大庆的先进经验,开展比、学、赶、帮活动,并注意把学习外地经验和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的先进经验结合起来,广树标兵,抓好活的思想工作。
1964年11月7日,特区人委发出《关于切实作好山林管理防止乱砍滥伐的指示》。规定凡要在本区管辖内进行采伐和扶育伐,必须经上一级林业主管机关批准,否则一律禁止;继续贯彻以煤代木的规定,实行城镇烧煤炭,山上烧枝丫,农村烧茅柴;加强山林管理,严格控制入山人员;广泛开展爱山护林的宣传教育。
1965年2月23日,特区人委举行第一次区长会议。就农业生产问题,要求要多快好省地发展农牧业生产,积极为林业生产建设服务。要继续坚持以菜为纲,菜、豆、薯并举的方针,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加高产、稳产田;蔬菜生产要过三关(数量足、质量好、品种全);在争取实现蔬菜全部自给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养猪、养禽业,争取肉蛋部分自给,进一步改善职工生活。农牧业生产计划安排,应本着“巩固面积,调剂品种,提高单产,保证供应”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达到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
1968年2月19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动员5000名1966~1967年17岁以上初、高中毕业生上山下乡。
1975年9月4日,地区革命委员会制定10年(1976~1985年)发展规划。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基本路线为纲,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指针,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发展方针,贯彻“以林为主、农林结合、因地制宜、全面发展”的方针,依靠群众办企业,自力更生求发展,艰苦奋斗迈大步,鼓足干劲闹翻番,在全国统一计划指导下,高速度发展伊春经济,大干10年使一个伊春变成两个伊春。规划的奋斗目标是:“在农、林、工业三条线,五个项目上实现翻番”。具体措施:林业,要大搞森林经营;大搞木材综合利用;大力挖掘森林资源潜力;加速道路建设;搞好机械修造,积极发展电力。农业,要贯彻“八字宪法”,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开荒建点扩大耕地面积。地方工业和交通运输,要突出一个重点(钢铁生产),形成两个网(交通、邮电网),搞成3条线(手扶拖拉机、缝纫机零件、汽车配件)。
1977年5月25日,地区革命委员会批转了市民政局《关于礼俗改革、推行火葬的报告》,要求各地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破除丧葬旧俗,树立革命的新风尚。
1977年9月28日,为了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特大火灾发生,地区革命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了《伊春区城镇防火工作行动方案》,并决定立即组成安全防火指挥部;打好防火道,一定要能进消防车;伊春区柈子场不撤销,要管好;今后各单位不准自行从外地运烧材,居民存放的烧材不准超规定标准。
1979年2月26日,地革委第六次主任办公会议决定财政体制分开,实行两本帐。工业、农业、物资、卫生、文教系统归地方;伊春区、南岔区、西林区和地区商业局直属各公司归地方;其它区、局(厂)的商业归林业;上层机构的各委、办、局都不分开,一个机构管两家,有的可挂两个牌子,主要力量要抓林业。纯属林业的各局,要改为林管局职能处。
1979年6月2日,地革委决定对物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解决多头管理、供应环节过多、无统一计划、调度不灵、流转慢、费用高、超储积压,不适应生产需要的问题。实行统一计划、统一供应、统一采购、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后,物资局要在各林业局(厂)设物资供应站,农机部门的专用物资仍维持现行渠道不变。
1980年11月8日,市政府颁发了《伊春市林政管理工作条例》、《伊春市森林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营林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伊春市林政工作奖励暂行办法》4个法规性文件。
1982年2月8日,市政府颁布了《伊春市城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共11章69条。
1982年11月17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知识青年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3年3月18日,市政府根据有些单位经济改革和推行经济责任制行动缓慢的问题,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在实行改革和推行经济责任制的过程中,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定好各种经济指标基数和合理的分成标准,做到国家得大头、集体得中头、个人得小头。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问题,研究新特点,在实践中充实完善各种经济责任制。
1983年5月5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就加强科技人员的管理和使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决定赵显廷副市长负责组织科委等部门,尽快制订关于加强科技人员的管理办法;建立科技人员培训基地;各图书室、资料室适当增加科技人员所需的业务资料;严格控制科技人员外流,做到合理调配、合理流动;对三代同堂和贡献较大的科技人员的住房问题可优先安排,两地分居的给予照顾。
1983年9月10日,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为保证林业得以休养生息,尽快把森林资源恢复和发展起来,各地要认真解决好采育矛盾,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坚持实行采伐一本帐,杜绝计划外采伐;要大力发展营林事业,贯彻营林为主的方针,采取全民、集体、个体一起上的办法,发展更新造林事业。
1984年6月18日,市政府就贯彻省委提出的“两改两开、富国富民”发展经济的方针作出决定:农业、多种经营改革要进一步巩固个人承包责任制,发展专业大户,搞好商品生产,发展家庭园田地,解决好企业农场经济“大锅饭”问题;林业改革在进一步完善、巩固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的同时,解决好集体经济吃全民经济的“大锅饭”问题;商业体制改革思想要放开,撤销三、四级批发站,彻底实行承包责任制;基本建设改革要推行投资包干和招标承包;人事劳动体制改革要解决中间梗塞,下放事权问题;地方工业、城市建设、财政、税务、物价、银行等方面的改革,由各分管副市长负责,分头召开会议拿出改革措施和具体办法,务求落实。
1984年12月18日,市政府制定了发展生猪生产奖惩办法。
1985年2月4日,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强调认真抓好地方工业10个改造项目。
1985年6月19日,市政府第九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为了发展全市科技事业要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制度;通过了科委提出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有偿使用》、《科技人员合理流动》4个试行办法并下发执行。
1985年10月28日,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市长办公会议强调:各地的体制改革工作要有切实可行的办法,不能一提“放权”、“搞活”就乱用权、乱花钱;厂长负责制可以推行,但要在政企合一和纯企业单位中分别试点,试点成功后再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