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常委会主要活动
第三节 常委会主要活动
1960年8月~1961年8月,市政协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议,对全市的统一战线工作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协商。期间,共进行了10次协商和讨论。主要内容,关于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关于各界人士政治理论学习问题,关于农业十二条、六十条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国营工业、商业、手工业等工作条例草案,市人民代表名额和市人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常委们通过协商和讨论,分别就上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常委会贯彻三自(自觉参加学习、自愿独立思考、自由学习辩论)原则和三不(不戴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政策,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中心工作,开展形势教育并进行政治协商。
1979年11月~1980年12月,常委会参与协商了市人大主任、副主任,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人选,提出了建议性意见,又与市委统战部配合参与协商了第三届市政协委员的工作。并组织部分市政协领导参加省里组织的边防慰问团,市里组织的卫生、物价检查团的工作;部分常委参加了国家、省召开的专业会议。从1981年始,市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委会把加强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四化建设中的民主协商监督工作摆上了首要议事日程,就全市的大政方针、年度计划与总结,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政治、经济的调整、市级党内外人事安排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了民主协商;监督对宪法、法律、法令的实施,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实行了民主监督;以开好全委会和常委会为主体,就伊春市重大问题或局部影响较大的问题开展民主协商、自由讨论、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以开好市政协常委会议为主的,包括主席会议在内的民主协商会,有时邀请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每次解决1~2个问题。政治协商的内容,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省人大及常委会交由地方讨论、修改的全国性或地方性法律、法令等;以市人大、市政府名义颁发的地方法规及立法和修改任务;一个时期的重大经济、组织改革及其人事安排;市政府的年度计划、经济指标之确定、年终总结、预决算完成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等;比较重要、群众又普遍关心的问题,如物价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政治协商的形式,召开市人代会的同时召开市政协全会对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和检察院等工作报告与人民代表一起参加讨论修改;对于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召开市政协常委会认真进行协商,在市人大召开例会时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部分常委或委员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一起讨论协商;就某一单项问题可随时召集小型座谈会邀请一些有专长的委员进行专题讨论民主协商;开好双月民主协商会,由市委领导出面召集各条战线比较有影响的常委或委员就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开展好市政协工作组工作,对各条战线工作中贯彻执行上级文件、方针、政策等方面有哪些经验和倾向性问题经调查研究随时提出情况报告或建设性意见。政治协商议题的确定与提出,议题由市委或市政府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政策来确定、提出,也可由市政协党组提出协商议题,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场亲自倾听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1983年2月22日,市政协中心学习组的常委、委员们还联系全市机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就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快森林资源的增长;搞好多种经营、发展地方工业;搞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发展科研、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提出了有益的建议。1985年4月5日,市政协关于学习和贯彻《森林法》的5点建议,引起市政府和林管局的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并将研究的实施意见作了函复。1985年4月26日,市政协四届三次全会就落实政策工作情况作出了决议。1985年上半年,市政协常委会结合市直机关整党,召开了2次党外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为搞好机关整党提供了有利条件;委员们在调查研究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在市政协四届三次全会上进行了大会发言,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振兴伊春经济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市政协自1960年建立到“文化大革命”前,重大的政治协商会议全委会议召开3次,常委会议召开15次,还就某一问题随时协商;“文化大革命”后到1985年重大的政治协商,市政协全委会议召开8次,常委会议召开33次,还有一些不定期的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临时协商机会。政治协商的频率及质量逐年增加和提高。常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及时地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四化建设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及重要的人事安排进行了政治协商,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