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第一节 机构 一、伊春地区解放前警察机构
1930~1939年,民国汤原县政府和伪满汤原县公署设南岔警察署、带岭警察署,隶属县警务科。内设警务、警备、司法、保安、特务系。南岔警察署37人,下设浩良河、五道库、岔巴气分驻所,计15名。带岭警察署有102人,下设朗乡、小白、沙房、木曾分驻所,计15名。
1937年10月,伪汤原县公署从汤原县警察大队抽出200名警察,成立山林警察队。下设岔巴气、南岔、伊春等6个山林警察小队,1939年12月撤销。绥佳线通车后,南岔车站设铁路警护队,1943年改为警护团,有80人,隶属哈尔滨铁路警护旅。1943年10月,伪汤原公署设西林山林警察队有115人。1942年初,汤原县警察大队撤销,成立警备队和挺身大队,其中挺身大队的2个小队分别设在五道库和伊春。到1944年12月,将2个小队合并为伊春警察警备队,队址在双子河,下设2个中队,活动在南岔、伊春、带岭一带。
1941年1月,伪三江省警备厅特务分室、佳木斯日本关东军特务机关、佳木斯第七军管区特务分室在带岭建立特务情报网点,于南岔、带岭、小白、伊春等地建立特务组织,搜集共产党和抗日联军的情报。
二、解放战争时期警察机构
1945年日本投降不久,国民党和敌伪残余势力乘人民政权未建立之机,勾结地主土豪劣绅在南岔成立维持会、设置建军公安局和治安自卫队,同时在带岭设置维持会公安局。1946年2月,汤原县政府派员到南岔,在苏联红军支持下,将其摧毁,成立南岔公安分局,同时将带岭维持会公安局改为带岭公安分局,至7月份取销了南岔、带岭公安分局。随后,汤原县公安局在南岔村设置公安助理。到1948年7月,在南岔设置公安派出所,第一任所长于永年,全所共计6人。为了适应林区的开发建设,松江省公安厅在1949年9月,派以张云成为首的24名干部,到南岔、五道库、美溪等林务分局,并以公开的行政职务为掩护,做保卫工作。1946年2月~1949年9月,这一时期林区的公安工作,是集中力量肃清建军土匪,整顿治安秩序,保卫土改运动,与此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公安机构,整建公安队伍。
三、人民公安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林业生产迅速发展,林业工人不断增加。城镇逐渐增多和扩大。国家行政区划也不断调整,公安保卫体制随之加强和变动。
1949年10月,设置伊春公安派出所,所长马凡林;设置带岭公安派出所,所长刘大春。2所各有人员6名,均隶属汤原县公安局。
1950年8月,设置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保卫科,同伊春公安派出所合署(对企业内称保卫科,对社会称公安派出所)。派出所纳入汤原县公安局序列。1951年4月,保卫科改为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公安处,隶属松江省人民政府公安厅,下设伊春、乌敏河、五道库(美溪)、翠峦等林业公安派出所,并在带岭林务分局建立保卫科,在南岔一、二制材厂和伊春制材厂设保干。1951年9月,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公安处改为伊春森林公安处。后增设南岔制材厂(一、二制材厂合并)保卫科、伊春制材厂保卫股、浩良河保卫股和双子河、友好、大丰、上甘岭林业公安派出所。1953年设伊春县公安局,内设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执行股、看守所,第一任公安局长李清华,编制为60人;下设南岔、带岭、伊春公安派出所。同年,伊春森林公安处撤销,友好、五道库、大丰、翠峦、南岔、上甘岭、双子河、乌敏河等森林工业地区公安局,隶属松江省公安厅。
1954年9月,复设伊春森林工业地区公安处,内设政工科、秘书科、机关企业保卫科、工厂保卫科、采运保卫科、调查科、治安科、预审科;直属有森林警察大队、劳改队、看守所(劳改队、看守所均为股级单位)。伊春县公安局与森林工业地区公安处合署。从此,伊春林区的公安保卫体制,实行了政企合一,不再多头、分散,强化了机制。友好等8个森林地区公安局又划归伊春森林工业地区公安处领导。全区共有干警337人。
1958年9月,随县改市,设置市公安局,与林业地区公安处合署。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政治保卫科、经保科、治安科、预审科、消防监督科、保密科、直属消防大队(后与消防监督科合署)、交警队(股级)、收容所和看守所。此期间,除伊春林业公安处下设林业地区公安局未变外,又新设红星、伊东、新青、带岭、东风林业地区公安局。市公安局下设南岔、双子河、伊新(伊春)、美溪、浩良河、五营和大西林铁矿(不久撤销)等公安分局;并在带岭、翠峦、大丰、丰林镇设直属公安派出所。全市共有干警862人(含林业)。
1964年,伊春改为特区,设特区公安局,原市下设的公安局、派出所与林业公安处下设林业地区公安局合并,内设机构及下设的公安局基本没变。1966年,增设乌伊岭林业地区公安局。全特区共有干警1100多人。
1967年1月,特区公、检、法三机关合并,成立特区公安机关军事管理委员会,人员有解放军代表,少数公、检、法干警,部分工厂的工人代表以及部队转业军人,共计70人。各区和林业公安局也同时军管。
1969年5月后,市及各区革命委员会设人民保卫组(部),与军管会合署。翌年,市改地区,地区人民保卫部除下辖原有的各保卫部外,新增铁力、嘉荫2县和铁力、桃山、朗乡、双丰4个林业地区人民保卫部。军管会撤销。
1973年8月,地区人民保卫部改地区公安局。1979年,地区公安局改为市公安局。到1985年,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法研室、档案科、户政科、治安科、信访科、预审科、政保科、内保科、通讯科、外事科、收审站、看守所、刑警大队、消防支队、交警大队。辖管铁力、嘉荫2县公安局和西林、伊春2个公安分局以及友好、翠峦、乌马河、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美溪、金山屯、南岔、带岭等13个政企合一的公安局和桃山、朗乡、铁力、双丰4个林业地区公安局。各基层公安局在城镇街道办事处、林场、农贸市场、矿区设有公安派出所,全市共有109个公安派出所。(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