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大经济决策
第九篇 经济综合管理
第一章 综合管理
第一节 重大经济决策
一、林区全面开发建设
1948年10月7日,中共合江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群众入山伐木指示》,决定从当年11月1日~1949年3月底,从汤原、鹤力、勃利、桦川、桦南、集贤5县动员1万余人、7000余牲口,入南岔、鹤岗、带岭林区采伐原木60万立方米。此举标志伊春林区开发建设的开始。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林区开发建设中,执行了小兴安岭施业案,贯彻了国有林主伐暂行规程,加强了勘察设计。为做好新建局总体设计与伐木场规划,厉行节约,实行经济核算,认真按苏联专家建议,推广伐区生产工艺设计。这些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伊春林区的开发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此间,国家投资较集中,为全面开发建设小兴安岭林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五”时期,先后建成投产了乌敏河(乌马河)、翠峦、友好、上甘岭、丰林(五营)、美溪、大丰(金山屯)、田升(双丰)、铁力、南岔、双子河等大型林业企业。围绕林区的开发建设,农、工、商、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也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使林区建设初具规模。
二、“大跃进”及经济调整
根据“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及统筹兼顾、集约经营、全面铺开、小块经营的林业方针,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伊春林区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是:营林工作一年消灭森林火情,二年更新跟上采伐达到场场有苗圃,五年林场全面铺开,还清旧债。在三十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里把林区政变为以人工林为主的林区,实现永续经营利用。森林利用方面:积极开发北坡林区,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做到合理采伐,综合利用,五年场场(贮木场)有加工厂;发展机械化作业,改进生产工艺过程,两年基本上实现机械化,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扩大积累。
这段时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浮夸风比较严重,林业高指标,木材超量采伐与年俱增,采伐方式不顾国情,错误地推行大面积皆伐,成山成沟地剃光头。1963年,624675亩的采伐作业面积中,皆伐竟占99.66%。更新造林大起大落,成效甚微。人工更新造林保存率只有10.6%,木材综合利用办了一些厂子,由于种种原因,也是一哄而上,又一哄而下,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1961年,伊春市针对1959年决策失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认真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林业生产建设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1964年,东风(汤旺河)及新青林业局在乌敏河(乌马河)林业局“采育兼顾伐”经验的基础上,对本局的林业生产和劳动组织进行大胆改革,实行“一条龙”采育双包小工队,使采伐和营林结合起来,大幅度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同年,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视察东风林业局时,充分肯定了东风和新青林业局的改革经验,明确提出了“采育双包好”。同时又强调林业建设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建立了全国性的育林基金制度。自上而下地加强了营林机构,此间,伊春林区的政治局面比较稳定,企业管理水平迅速提高,林业生产继续回升,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
196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薄一波,来伊春林区视察时指示建立营林村。嗣后,林业部也指示伊春林区要建立营林新村。1965年3月22日,伊春林业管理局下发《关于下达建立营林村的规划的通知》以及有关规定。计划建立营林村137处。至1965年10月已在13个林业局中试办了营林新村93处,入村7596人。营林村实行“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
1966年,伊春林业管理局木材实物劳动生产率为289.6%立方米/人年,年上缴利润9000多万元,择伐比重上升到80%以上,更新造林保存率达到46.5%。
三、“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状况
第三个五年计划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市的奋斗目标是战备建设成网,军工产品成龙配套,后方基地建设全面完成,木材产量大幅度上升,更新造林还清旧债不欠新帐,综合利用项目齐全,小木土群工厂遍地开花。农业生产在尽快做到蔬菜自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小麦为主的粮食生产,基本做到粮食自给。工业生产以钢铁为中心,大开其矿,大建其矿,大搞钢铁生产。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营林为基础的正确方针受到批判,东风一新青采育双包经验被指为“黑”经验。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当成条条框框废除,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十分严重,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特别是打破一家独办,实行山林开放的错误决策,造成各行各业涌进林区,大肆砍伐、盗伐木材的混乱局面。仅1973年,就有中国人民解放军4个军级单位、5个省区、64个县团级单位进入林区砍伐木材,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在此期间,撤销了营林机构,技术人员部分下放改行,有的苗圃变成了菜园,更新造林质量低劣。木材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停滞不前,损失浪费严重。1976年,全管局生产木材531万立方米,上缴利润仅有53.1万元,每立方米木材只给国家上缴0.1元钱。
四、调整及经济体制改革
“文化大革命”以后,在没有经过严格论证的情况下,建设了一批工艺落后、设备低劣的小刨花板厂,损失惊人。
1977年7月地委制定了“主体(林业)挺进、两翼(农业与地方工业)齐飞”的林区发展战略。即在积极发展林业生产的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发展农业和地方工业,调整林区产业结构,改变林业一统天下独家经营的局面。这一决策的提出,促进了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
1982年12月21日,中共伊春市委十次全委会议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对伊春经济的调整与改革提出了“一下、四上、一活”的经济发展战略。“一下”即调减木材产量,以缓解过量采伐问题。“四上”即上营林,把营林工作摆到林业建设首位,在种苗生产、更新造林、森林抚育、资源管理等方面采取一些具体措施;上木材综合利用,充分利用林区三个剩余物和小材小料,以生产人造板为重点,大力发展二次、三次加工生产;上多种经营,充分利用林区的资源优势,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一起上的办法,大力发展以种、养、采、加为主要内容的多种经营生产;上地方工业和社队企业。“一活”即流通领域要搞活。这一战略的提出,使林区经济进入了以营林为基础,以培育森林资源为中心,以木材综合利用为重点,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的新阶段。
新发展战略的实施,为伊春林区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