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第四个五年计划 1970年9月,编制第四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四五”计划)。编制原则是:立足于打仗,加强战备建设;坚持以林为主的方针,大力发展林业生产;“以粮为纲”,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以钢为纲”,高速度发展工业生产。
一、“四五”计划主要指标
战备,1972年前的公路桥梁建设,突击修建五营区-东风(汤旺河)区、翠峦区解放经营所-昆仑气林场、翠峦区-铁力林业局二股经营所、南岔区梧桐-铁力林业局森铁处236公里公路;建设南岔区-大丰(金山屯)区的“岩石大桥”;接通伊春区-翠峦区、乌敏河(乌马河)区-带岭区142公里通讯线路,形成战备公路通讯网。
军工产品生产,在试制的基础上,尽快更新配套武器生产装备,形成生产能力后方基地建设,重点搞好地下工程,搬迁和新建相结合,建设以“五小”厂为骨干的吃、穿、用、打配套的后方基地。
林业,木材生产,“四五”计划期间,生产商品木材3494万立方米,由1970年的产量513万立方米达到1975年的750万立方米,提高46.2%,年均递增5.1%。
更新造林,“四五”期间,把14万公顷采伐迹地和可造林的21.5万公顷荒山荒地造上林,森林覆被率由1970年的74%提高到78.5%。
木材综合利用,充分利用采伐、加工和造林剩余物。“四五”期间,要大搞“两浆”(浆粕、纸浆)、“五板”(纤维板、厚纸板、细木工板、刨花板、胶合板)生产,新建综合利用厂点101处。到1975年,纤维板生产能力达到7万吨,纸浆生产能力达到5.3万吨,综合利用产值达到1.8亿元,木材综合利用率由1970年的14%提高到60%以上,加速新青纤维板厂、五营纸浆厂的建设,搞好南岔木材水解厂、铁力木材干馏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纤维板车间、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浆粕车间的技术改造,1972年前全部达到设计年产量。
农业,耕地面积,“四五”末期,耕地面积要达到20万公顷,1971年蔬菜达到完全自给。到197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2.85亿公斤,做到全地区粮食基本自给。
农田水利,“四五”期间,建设自流灌区20处,中小型水库12处,防洪防涝工程21处,及机井、小型电站等。到1975年末,水利灌溉面积达到20%,实现农业人口人均1亩稳产高产田。
农业机械化,“四五”期间,重点扩建铁力、嘉荫、南岔、伊春4个农机厂,新建铁力县手扶拖拉机厂。
农作物施肥量,到1975年,每亩施农肥1500公斤,施化肥由1970年的4公斤提高到6.5公斤。
多种经营生产,“四五”期间养猪由1970年的10万头发展到1975年的50万头,达到两人1口猪,饲养家禽达到人均1.5只。
地方工业,“四五”期间,高速度发展以钢铁为中心的原料工业生产。到“四五”计划末期,生产铁矿石200万吨,高炉容积达到1546立方米,生铁产量75万吨,钢50万吨,钢材38万吨。工业总产值1975年达到4亿元。
矿山开发,在加强大西林、友好、红旗铁矿建设的基础上,开发翠红山、小西林、红山、响水河、五星、朗乡、翠北、晨明、昆仑气等处矿点,1975年产量达到200万吨以上。
高炉建设,本着“靠山开矿,就地建炉”的原则,大建小高炉。以西钢为重点,实现小高炉遍及全市。到1975年,全市高炉总数达到20座,总容积1546立方米,利用系数达到1.5以上,日炼铁能力达到2300吨,年产达到75万吨。生产钢材38万吨。
焦炭生产,“四五”末期,全市生产焦炭80万吨,实现自给。
溶剂生产,“四五”末期,全市生产石灰80万吨,保证炼铁的需要。
原煤生产,1975年争取生产10万吨以上,实现生活用煤基本自给。
机械工业生产,到“四五”末期,生产各种农机设备2000台。
轻化工业生产,到“四五”末期,在西钢建设3座20万吨酸钢炉,年生产硫酸60万吨,磷肥10万吨,利用各地浆粕产生的聚乙烯生产塑料制品20万件。
建筑材料生产,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建材生产。
电力建设,到1975年,发供电能力达到10万千瓦。
基本建设投资,“四五”期间,基本建设总投资7783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6072万元,自筹21760万元。在总投资中:林业33395.5万元,占40.9%;农业7672万元,占9.86%;地方工业31785万元,占40.84%;交通电信338万元,占0.43%;商业512万元,占0.66%;文教卫生投资843.5万元,占1.08%;市县育林投资519万元,占0.67%。
二、“四五”计划执行情况
1975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完成85330.6万元,为“三五”末期1970年78937.2万元的108.1%。其中工业总产值完成73959.1万元,为1970年的102.21%,年递增1.1%;农业总产值完成11371.5万元,为1970年的172.91%,年均递增11.6%。
林业,5年累计完成木材总产量3020.4万立方米,年均产量604.08万立方米。1975年为582.5万立方米,为1970年的86.42%,年均递减2.9%。商品材5年累计完成2924.9万立方米,年均完成584.99万立方米。1975年完成567.2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产量的97.37%,为1970年的86.01%,年均递减2.8%。“四五”期间,锯材产量累计完成458.1万立方米,年均生产91.62万立方米。1975年为101万立方米,为1970年的118.96%,年均递增3.5%。纤维板生产,5年累计完成6.2万吨,年均产量1.54万吨。1975年为1.4万吨,为1970年的155.6%,年均递增9.2%。酒精产量为1550吨,为1970年的2.56倍,年均递增20.7%。“四五”期间,累计发电120255万度。1975年为46838万度,为1970年的3.99倍,年均递增31.9%。
地方工业,1975年,产值达到14175.7万元,为1970年的185.03%,年均递增13.1%。不仅地方工业产品品种有所增加,生产能力及产品质量也有了进一步提高。钢产量1975年为8279吨;生铁1975年产量3.5万吨,为1970年的2.66倍,年均递增21.9%。铁矿石1975年产量为9.7万吨,为1970年的158.06%,年均递增9.7%。焦炭1975年产量为1.06万吨;铅精砂0.6万吨,年均递减3%;锌精砂1975年产量为0.8万吨;硫化铁1975年产量9.3万吨;黄金249.6千克,为1970年的137.63%,年均递增6.6%;原煤(翠岭、乌云两煤矿)产量7.1万吨,为1970年的2.36倍,年均递增8.8%;硫酸2538吨。
建材工业,水泥,1975年完成40162吨,为1970年的13.27倍,年均递增67.7%;红砖10560万块,为1970年的166.67%,年均递增10.8%;瓦2507万块,为1970年的691倍,年均递增47.2%;石灰1.2万吨。
生产生活用品,木制农具128.8万件,为1970年的96.48%,年均递减0.7%;铁制农具8.7万件,为1970年的58%,年均递减10.3%。
制鞋0.7万双,为1970年的23.33倍,年均递增87.8%。其中,皮鞋0.58万双,为1970年的19.33倍,年均递增80.8%。毛巾1975年产量为7万条;火柴8万件,为1970年的6.15倍,年均递减9.4%;白酒2535吨,为1970年的2.16倍,年均递增16.6%;豆油2614吨,为1970年的2.21倍,年均递增17.2%。
1975年,地方工业企业235户,与1970年基本持平。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99户,占42.13%,与1970年持平;集体所有制企业136户,占57.87%,比1970年略有减少。地方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975年为4311元,为1970年的161.8%,年均递增10.1%。
农业,“四五”期间新开荒面积1.25万公顷,为“三五”计划期间的35.9%。1975年开荒6435.3公顷,为1970年的75.2%,年均递减5.5%。同年,全市有耕地总面积6.8万公顷,为1971年的105.1%,年均递增1.0%。粮豆薯总产量9290.5万公斤,为1970年的145.96%,年均递增7.9%。其中,粮食产量5592.6万公斤,为1970年的164.9%,年均递增10.5%。生猪年末存栏头数7.1万头,为1970年的131.48%,年均递增5.6%。
农村社员人均收入,1975年达到131.7元,为1970年的103.1%,年均递增0.7%。劳动力人均收入481元,为1970年的113.7%,年均递增2.6%。农村户均收入624.9元,为1970年的115.4%,年均递增2.9%。
到1975年末,全市有农用拖拉机499台,为1970年的147.6%,年均递增8.1%;机引农具1591台(件),为1970年的145.6%,年均递增7.8%。农用动力机械951台,为1970年的212.8%,年均递增16.3%。收获机械90台,为1970年的2.73倍,年均递增22.2%。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75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7080.3万元,为1970年的129.91%,年均递增5.4%。外贸出口商品总值,1975年为644.7万元。
财政收入,5年累计实现30668.5万元,年均完成6133.7万元。1975年完成8401.5万元,为1970年的98.4%。其中,各项税收5年累计完成25094.3万元,年均完成5018.9万元。1975年完成6108.9万元,为1970年的171.72%,年均递增5.4%。
财政支出,5年累计支出30678万元,年均支出6135.6万元。1975年为8401.5万元,为1970年的120.75%,年均递减0.3%。其中:行政管理费5年累计支出11312万元,年均226.2万元。1975年为235.3万元,为1970年的1.33%,年均递增5.9%。
基本建设,“四五”期间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51389.7万元,为规划投资的66%,为“三五”期间投资总额的120.62%,年均递增3.8%。“四五”期间,年均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0277.9万元。在累计完成的投资总额中,林业为29992.83万元,占全部投资58.36%,为“三五”林业投资总额30713.5万元的97.65%,年均递减0.5%。地方为21423.35万元,占全部投资的41.7%,为“三五”地方累计投资11962万元的179.1%,平均每年递增12.4%。“四五”期间,累计房屋竣工总面积为125.5万平方米,年均完成25.1%万平方米。其中,林业累计完成84.7%万平方米,占67.49%,为“三五”期间的99.5%;地方累计完成40.8万平方米,占32.51%。
文教卫生,到1975年末,全市有各类学校825所,为1970年的105.36%,年均递增1.1%。其中,中学87所,为1970年的133.85%,年均递增3%;小学736所,为1970年的108.2%,年均递增1.6%;中等专业学校和师范学校各1所。1975年,全市在校学生总数29.3万人,为1970年的134.4%,年均递增6.1%。其中,中学生为9.6万人,为1970年的149.2%,年均递增8.3%;小学生19.6万人,为1970年的128.43%,年均递增5.1%。教职员工17176人,为1970年的161.4%,年均递增10.1%。1975年,全市有医疗机构523个,为1970年的118.6%,年均递增3.4%。其中,医院61个,为1970年的160.53%,年均递增9.9%。床位4372张,为1970年的170.05%,年均递增11.2%。医疗卫生技术人员5548人,为1970年的204.27%,年均递增15.5%。
人口,1975年全市人口111.4万人,为1970年的119.78%,年均递增3.7%。其中,农业人口16万人,占75.47%,比1970年减少5.2万人。全市有户数20.8万户,为1970年的121.12%,年均递增3.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13‰,比1970年下降16.27‰。(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