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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1980年开始,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根据“勤俭创业、打好基础、全面规划、积极发展”的方针,本着先简后繁,成熟1个建立1个和先组建后完善的原则,至1981年,市标准计量局以授权形式共建立了15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1984年12月,成立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定编15人。
  1979年开始进行优质产品评比,经过省市优质产品鉴评会议和优质产品鉴评委员会审定,评比出省优质产品1种,市优质产品20种。1980年,评出市优质产品44种,省优质产品2种。1981年,评出市优质产品56种。1982年,评出市优质产品66种,省优质产品3种。1983年,评出市优质产品64种,省优质产品8种。1984年,评出市优质产品67种,省优质产品7种,部优质产品1种。1985年,评出市优质产品58种。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1981年,夏季冷饮大量上市。市标准计量局对全市30家麦精汽水进行监督检查,对10家达到省企业标准的发给了产品合格证,对不合格的7家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在同年的“质量月”活动中,对当年评出的56种市优质产品进行了审查,对1980年评为省优质产品的长城牌硬质纤维板和“永翠牌酒精”进行了复查。1982年,对全市17家酱菜厂的酱油、食醋和22家饮料厂的麦精汽水进行了抽查。结果只有3家企业生产的麦精汽水理化、卫生指标合格,其余均不合格,对其中7家责令停产整顿。市标准计量局还对商业部门从外地购进的瓶装白酒进行了检测(北京市已检测除外),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外埠白酒发布通告公布于众,令经销部门禁止销售。
  1983年,对市生产的林产化工、建筑材料、造纸、木制品、服装、调味品等281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测符合标准的212种,低于标准的69种。嗣后,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1984年,按照省标准计量局关于对各质检站整顿的方案,组织人员深入到15个质检站进行验收。对22家豆腐坊进行了质量检查,对其中质量差的豆腐坊进行罚款处理。1985年初,对城区22家大豆腐的质量进行了检查,对严重不合格的7家进行了罚款处理。上半年还对林产化工、建筑材料、酿酒、人造板、木制品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在6~7月份冷饮生产旺季,对全市冷饮产品进行了全面大检查,共检查了53种产品,其中有39种不合格,占受检产品的73.5%,合格产品占受检产品26.42%。对全市28个经销家用电器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不合格产品均予查封。同年7月,组织5个检查组对16个林业局、5个厂生产的原木、板方材、三板(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进行了全面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