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木材生产
第十二篇 木材生产
木材生产是伊春森林工业的主体产业。
1931年日本侵入东北后,大量地进行掠夺式采伐,采好留坏,采针留阔,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1946年,人民政府派出干部于铁力成立林业公司,带岭、南岔成立林务分局,以收拣日伪遗弃木材为主,开始组织小规模生产。1948年10月,为支援解放战争,中共合江省委、省政府指令汤原、勃利、集贤、桦川、桦南五县组织1万余人、7000余牲口进入伊春林区大规模进行木材生产,成为伊春林区开发之始。生产作业仍沿用日伪时期的工艺、方法和工具。
1949年开始,固定工人逐步改包工形式为直营。1950年,推行弯把锯,进行合理采伐、合理造材、合理利用,开始采用拖拉机集、运木材,开创了全林区木材生产历史上的机械化集运生产作业局面。1951年起,实行计划管理,并开始夏季采伐作业试点。次年进行常年作业试点,为改变季节性生产历史奠定了基础。
1953~1959年,木材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生产组织、技术管理都有很大变化,由择伐变为皆伐,机械作业比重逐年增长,技术力量有很大发展,生产组织指挥基本形成调度指挥网络,实现了从季节性的手工作业向常年原条流水作业的生产流程转变。此期间,森工与营林合并,木材生产开始由单一的生产型向采育结合、综合利用方向起步。1959年完成7506718立方米,成为伊春历史上完成木材生产任务最多的一年。1964年,总结生产高指标、重采轻造的教训,推广了东风、新青“采育双包”、“采育结合”及劳动组织改革等经验。木材生产工艺、劳动组织、生产管理方式等再度发生变革。生产效率、经济效益再次创历史较好水平。1965年,伊春林区结束了木材水运的历史,实现以森铁运输、汽车运输为主的陆运生产方式。机械生产在采、集、运输等主要生产工序都达到90%以上,装、卸机械化比重也接近90%。林区木材采、集、运机械化生产进入全面铺开时期。
“文化大革命”中,生产、设备、资源管理放松,很多规章制度被放弃,林区木材生产遭到破坏。1976年,为建国以来木材单位成本最高,上缴利润最少的一年。
1980年后,建立各级各类岗位责任制,施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生产组织管理引进新的管理机制。
1948~1985年,本林区木材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由落后的手工作业步向部分机械化,发展至机械化比重占绝对优势;由分阶段性的原木生产步向连续性流水作业;以常年原木流水为主,发展到以原条流水为主,并有部分原条贮存和少数原木生产,常年与季节相结合;由多道工序分段作业的工艺逐步发展到实行连续化、机械化互相制约的作业工序和工艺;由径级择伐到推行以大面积连续带状式皆伐为主的采伐方式,发展到以“营林为基础”,推行“采育兼顾”和“采育双包”的采育结合,推行皆伐、择伐,因林因地制宜的采伐方式;由以水运为主,步向以森铁,平车占绝大比重的陆运,发展到森铁运输逐年减少,汽车运输逐年增多的新阶段;由最初大包工性质的工队、工组,逐步变为由企业直营,以混合劳动组织为主体的工队、工段、工组,发展成综合小工队,后又恢复工段、工组,并逐步向场(所)、工组、个人、家庭、联户承包式发展;由步行传递步向有线电话,发展到无线电通讯以及电子计算机统计数据和利用闭路电视指挥贮木场生产。期间,木材生产战线广大职工总结创造的“采育兼顾伐”等一系列的先进经验和技术革新成果,在东北及全国林区推广。
1949~1985年,全林区共生产木材185824415立方米。其中计划内任务176942914立方米,共消耗森林资源3121402000立方米。在运材方面,水运共运木材11040923立方米,森运共运木材103460144立方米,汽运共运木材66488262立方米(包括运到中楞数)。
进入80年代,全林区木材生产开始实行目标管理,无线电通讯和微机用于生产,向先进的科学管理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