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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贮木场

第五章 贮木场生产

第一节 贮木场


  1948年,南岔林务分局所辖的西林、伊春2个林务所,分别在浩良河、柳树、沙山、西林、苔青、美溪、大西林、101公里伊翠线7公里、乌马河、翠峦等地设有楞场、出河场或贮木场。1949年5月4日,7公里楞场被坏人纵火烧掉。1950年,伊春第一出河场(贮木场)投入出河作业并设楞场。1951年,双子河机械化分局建成后,设十八公里(双子河)出河场。到1953年末,伊春林区有17个贮木场,它们多以铁路车站或铁路里程命名;后基于保密需要,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颁文,以统一编号代替场名。
  1953~1958年,随汤林线铁路向汤旺河上游延伸,先后建成友好、上甘岭、丰林、红星、新青、东风6个林业局的8个贮木场。此期间,原伊春第一出河场和柳树贮木场撤销。1966年,新建成乌伊岭贮木场;1968年,东风林业局又在东汤设贮木场。这一时期,由于部分林区可采资源逐年减少,因而已停止到材的西林、白林、缓岭、苔青4个贮木场被撤销。当时,林管局共有20个贮木场。
  1970年,原绥化地区所属田升、铁力、桃山、朗乡4林业局划归伊春林管局后,增加了10个贮木场。同时,卫国贮木场被撤销。至此,辖区内16个林业局(不含带岭)共有29个贮木场。
  70年代后期,木材产量逐年调减,相继撤销了鸡岭、石长、胜利、木曾4个贮木场。截至1985年,伊春林管局辖23个贮木场。
  建国初期,翠峦、乌马河、十八公里(双子河)、白林、大丰、浩良河等均为水运出河场;柳树、西林、晨明、木曾、苔青、缓岭、七公里(伊春第一)为陆运到材贮木场。自1956年开始,原条陆运直接到贮木场后,经造材变为原木产品。1964年水运停止,各贮木场全部陆运到材。
  1960年后,本林区部分企业发展了锯材生产。由于多数制材厂靠近贮木场,为便于管理,一些企业贮木场和锯材合一,成为贮木加工厂。截至1985年,全区有双丰、桃山、浩良河、金山屯、乌马河、上甘岭、五营7个贮木加工厂。另有铁力、神树、圣浪、小白、朗乡、南岔、晨明、美溪、大西林、翠峦、双子河、友好、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16个贮木场(不含汤旺河林业局东汤林场、上甘岭林业局卫国林场、乌马河林业局伊敏(原红旗)林场、美溪林业局缓岭林场等营林贮木装车点)。
  1984年底,全林区统计,贮木场总面积为395.5万平方米(其中楞区有效面积为249.2万平方米),总面积较1961年底减少151平方米;贮木场最大容材量为122.2万立方米,较1961年减少16万立方米。
  截至1985年,林管局所属23个贮木场,计有绞盘机448台(其中用于卸车的53台,用于装归的395台),龙门吊、桥式吊25座,缆索卸车设备11组,造材电锯337台(其中生产用262台),选材用电瓶车103台,人力平车151台。日间1次装火车能力569辆(不包括夜间装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