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生产规模及效益 一、生产规模
1931年,小兴安岭南坡由庆城(庆安)至伊春汤旺河中游的木材采伐,由私营“柜头”、“组合”和日满株式会社及日本“开拓团”招工分散经管。日伪在庆城、铁力、带岭组建营林署,下设林业事务所、木材组合等,其生产规模大小不一。
1940年,绥佳铁路修通,3~4年间,日伪共修建森林铁路116.5公里。同时在铁力、带岭等地流送木材。浩良河林业事务所,通过“三江林业公司”、“关东林产组合”、“近滕木材公司”等及其下设的柜头,在浩良河、晨明、桦阳一带采伐木材,利用汤旺河赶羊流送到浩良河秋冷大坝出河装火车外运。据现有资料记载,日伪带岭营林署仅1941年通过“满洲林业株式会社”组织木材生产,就有相内组、东亚林业、福田组等30多个柜头。1938~1945年,在带岭共采伐木材140多万立方米。朗乡营林署通过方满株、小满株、本溪湖、贾藤株、山口株等大小柜头包工,1937~1945年,在朗乡林区采伐木材105万立方米,面积万余垧。铁力营林署通过把头包工,从1936~1945年,共采伐木材90多万立方米。
绥佳铁路修通前后,在南岔以北汤旺河中游柜头也入山采伐木材。1938年,日本滨井众志公司,进入双子河两岸建立柜头招工采伐。1940年在罗圈河下游,汤旺河中游两岸、半拉青山一带建立5座大木营,每座木营有200~300人。1942年秋,日伪又分别在汤林线78公里二道沟、82公里兰新沟、大西林沟建点作业,并于75公里(美溪)设有总柜,分设东太洋行、满洲土木、满朝家等5个柜头进入伊松甸子(翠峦)采伐作业。1944年冬,日伪合资的协拓木材公司、兴亚、北进林业公司和北海木材株式会社进入乌敏河林区采伐作业。
1940~1945年,先后有日本满林株式会社的滕野、关林、松岗、东邦组等5个伐木柜头和近滕公司进入大丰施业区(金山屯)采伐运输木材,夏季利用大丰河流送,冬季利用冻板道由三江林业公司柜头用汽车通过桦阳沟运往桦阳车站外运。5个柜头共有2200多人,其中滕野最大,有2个作业点、共1000多人。
从1940~1945年日本投降,在汤旺河流域,约采伐300万立方米木材,面积5万公顷。
1946年冬~1948年春,绥佳线有铁力林业公司(后改林务分局)、南岔、带岭林务分局,下设林务所、作业所,承担田升(双丰)、铁力、圣浪、小白、朗乡一带的木材生产任务。开始规模不大,主要是收拣日伪时期留下的陈件子,生产部分枕木及一般材。随着解放战争对木材需要量的增加,生产规模逐年扩大。
南岔林务分局,当时管辖汤林线沿线、汤原县南岔区辖区的汤旺河流域林区。1946年仅有职工12人,主要任务为清点敌伪遗留下来的林业财产,清理产权,组织恢复南岔火锯(南岔第一、第二制材厂)。1947年分局扩大,设经理、作业、总务3股。职员增至20余人,下设55公里(小西林)、105公里(伊春)2个林务所,101公里、82公里2个作业所。冬运开始又成立95公里(缓岭)作业所,主要生产矿柱,年末共生产15000立方米。当时,汤林线自南岔至伊春只有2个林务所、3个作业所、10余个作业现场和南岔2个制材厂。
1948年,小西林林务所移至84公里(大西林)改称西林林务所,并增设翠峦、乌敏河、半拉青山3个采伐作业所。101公里、82公里2个作业所上段采伐,下段设直辖的大楞场(贮木场),缓岭又变为作业点,浩良河制材厂恢复投产。至此,南岔林务分局下辖西林、伊春2个林务所、5个采伐作业所、2个大楞场和几个作业现场和3个制材厂。10月,合江省委、省政府指令汤原、勃利、集贤3县动员大量人马组成县大队入山采伐运搬,进行流送准备作业施工,本林区开始大规模开发。
1949年6月,合江、松江2省合并。南岔林务分局改为松江省领导,分局升格为县级,局内股变为科,并于伊春增设农场、医务所、建筑所等机构。9月,分局由南岔迁至伊春,撤销伊春林务所,成立翠峦、乌敏河2个林务所,西林林务所迁至美溪改为美溪林务所,西林设直辖作业所,并增设双子河作业所,在南岔成立办事处,设浩良河出河场。当年冬季,计有美溪、翠峦、乌敏河3个林务所,西林、双子河2个直辖所,南岔1个办事处、12个作业所,并直辖2个贮木场、3个制材厂。绥佳、汤林线全年采伐木材250055立方米,加收拣陈件子,共生产木材685003立方米。其中南岔林务分局生产275199立方米(含拣陈材151988立方米)
此外,1949~1951年鹤岗矿务局鹤林作业所在大丰施业区东二沟的炼油、五家子南沟、新一段等地进行采伐,将大铁越岭修到大丰局的丰林林场(1951年被鹤岗矿务局拆除),设岭西、五家子、八家子3个车站,用火车将木材运往鹤岗,3年共运走木材443000多立方米。
1950年7月,组建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鹤岗矿务局鹤林林务所同时划入。森管局下设翠峦、乌敏河、美溪、鹤岗4个森林工业分局,另设1个德拉气直辖作业所。同年秋,东北森工总局在乌敏河成立了伊春森管局直辖的拖拉机(机运)大队,配备拖拉机84台(克特-12有50台、C-80有4台、阿特兹有30台)。当年冬运双子河、德拉气没有生产,只有4个森工分局生产。森管局所辖各企业人员达到9767人,其中生产工人7652人,管理、技术人员1143人。当年,共采伐木材638560立方米。流送的河川有翠峦么河、乌马河、伊春河、双子河、五道库河、汤旺河6条,其里程总长335.2公里,投入劳力8600人。年内推河完成479778.9立方米,出河完成474866立方米,加连楂滚到材,全年共完成589595立方米。
1951年,机械化试点由乌敏河移至双子河,变双子河为森工机械化分局。集运材新增克特—12拖拉机15台、C-80拖拉机23台。翠峦、五道库(美溪)分局开始拖拉机集运材试点,乌敏河分局乃保留部分阿特兹拖拉机冰道运材。当年投入生产的拖拉机达97台,综合机械化程度为14.76%。
1952年4月,新建大丰(金山屯)森工分局,重建了美溪森工分局,森工分局增至7个。木材生产计划任务增至110万立方米。拖拉机增至145台(克特-12有89台、C-80有29台、阿特兹有27台)。其中生产用133台。年末全森管局采集工人增至34118人,其中采运22870人、机运4362人;生产管理干部增至5164人。企业全部人员达到55667人。当年动员入山牲畜9904头(匹),其中牛2334头、马7520匹。水运有水闸42道、偏闸310米,三角架445个、河绠5条,大坝4座、天桥2座,出河机13台。夏季出河还调集了22台拖拉机。赶羊流送里程增加到370.1公里。南岔等7个森工分局全年共完成1120024立方米木材生产任务。
1953年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生产。当年,建成上甘岭森工分局,美溪局并入五道库森工分局,友好森工分局开始筹建,原伊春森工管理局扩大为8个森工分局,计划任务增至200万立方米。冬季,动员入山人员12935人(干部1076人、农民套户1859人),畜力16202头(匹)包括桦川、汤原、富锦、勃利、呼兰、巴彦6县的套户。流送里程延长到443公里。水运设施增加到水闸59道、河绠6条、大坝5座。拖拉机增至231台。其中克特-12拖拉机173台、C-80拖拉机32台,加上带岭实验局全区共有拖拉机240台。水运生产,包括铁力及新建的田升(双丰)分局在内,推河流送达1479297立方米,完成出河任务1405021立方米(原伊春森管局完成1093659立方米)。
是年,乌敏河、双子河、双丰3条森铁先后建成投产,包括原铁力、朗乡、小白、带岭森铁在内,全林区森铁机车达45台,实有森铁线路505.6公里。大丰、五道库森工分局开始投入达脱拉111汽车71辆运材(大丰60辆、五道库11辆)。集运机械化比重增加到46.66%,综合机械化比重为20.39%。当年,伊春森管局有职工68219人,其中生产工人50804人(一线30726人)。
同年,共采伐森林面积64701公顷,采伐林木4216416立方米,完成商品材3709253立方米,原伊春森管局完成2127087立方米。1954年,友好森工局建成投产,原伊春森管局计划任务增加到35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5%。年末冬运生产投入牲畜头数(包括自有牲畜在内)达到19838头(匹)(牛3036、马16202匹)。拖拉机增至384台(投入木材生产的295台),其中克特—12拖拉机326台。伐木油锯由上年的3台增至80台。造材、装车分别开始投入电锯、绞盘机,达脱拉111汽车增加到117辆,综合机械化比重由1951年的14.76%增至23.43%。
1957年,丰林(五营)、红星、新青森工局建成投产。年末原森工管理局共有11个森工局及东汤(汤旺河)森工局筹备处,共有88个林场、18个贮木场,经营小兴安岭南坡22个施业区。
年末,森管局实有拖拉机453台,森铁机车50台(蒸气38台、内燃12台),森铁线路719公里;运材汽车达到110辆,运材公路达到195公里。与1953年相比,拖拉机增加了96%,森铁机车增加了6.14倍,森铁线路增加了5.9倍,运材汽车增加了55%,运材公路增加了2.25倍。全年共完成计划内生产任务2945301立方米,加上铁力、双丰、朗乡、带岭4局共完成4107710立方米,比上1年多完成659191立方米。小兴安岭南坡木材生产基本铺开。这一时期,是伊春林区木材生产大规模发展时期,伊春森管局所辖森工局由1952年7个发展到1957年的11个。包括铁力、朗乡、带岭、双丰森工局在内,本林区共有15个森工局。木材生产机械化比重大幅度增加,生产任务成倍增长。
1958年,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与伊春森林经营局合并为伊春林业管理局;各森工局改为林业局,当年伊东、东汤林业局建成投产,五道库局迁至美溪改称美溪林业局。按林业部设计开发方案,小兴安岭南坡木材生产全面铺开,13个林业局全部建成投产,生产任务为400万立方米。生产设备有油锯72台,电锯83台,蒸气机车51台,内燃机车18台,森铁台车3798辆(铁制台车1990辆、木制台车1808辆),拖拉机449台(克特—12拖拉机430台,C-80拖拉机19台),运材汽车114辆、拖车112台、装车绞盘机123台。有森铁线路908.4公里,运材公路181公里。当年实际完成4024053立方米。企业职工达到65169人,其中生产职工42743人(木材生产工人32687人)。加上双丰、铁力、朗乡、带岭局企业职工达到103805人、木材生产工人达到47255人。全年共采伐林木846975立方米,完成木材生产任务5592394立方米。
1959年,林管局林场增至131个,贮木场增至23个,企业职工达到81172人,木材生产工人40786人。是年,完成木材生产任务5298661立方米,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15%,占全省木材生产量的40%,加上双丰、铁力、朗乡、带岭4局,是年企业职工达到124231人,木材生产工人59902人。全年采伐林木8316068立方米,共完成7506718立方米(木材生产任务7454794立方米)。是本林区开发建设木材产量最高的一年。大丰、美溪、乌敏河、翠峦、上甘岭林业局的木材产量都在50万立方米以上,友好林业局(包括双子河机械化实验局在内)达到了975263立方米,铁力林业局高达90万立方米,朗乡林业局达到82万立方米。
1960年,桃山林业局建成投产。当年全地区(包括带岭局)共生产计划内木材6803653立方米。由于“大跃进”一度拼设备、拼劳力、拼资源,加上自然灾害和中苏关系紧张等因素,木材生产企业根据上级指示开始紧缩机构,下放人员,综合利用生产大部分下马,冬运生产使用劳力大量增加,生产任务大幅度调减。1961年,林管局的计划内木材生产任务减少到2131881立方米;包括南5局在内完成减少到3391524立方米,分别减少了40.29%和45%。集材、装车、卸车机械化比重比1959年有很大下降。
1963年,企业生产开始调整。是年鹤岗林业局又划归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至此,林管局共辖14个林业局,森林总面积达到2839750公顷,总蓄积量达到204755立方米,林业部核定的定产意见为年产木材400万立方米。当年(不包括鹤岗林业局)有139个林场(主伐林场85个、经营林场54个)、23个贮木场、5个汽车队、11个森铁处,共有森铁线路1639公里,运材公路391公里。年内共采伐林木4462439立方米;生产木材3953357立方米,其中商品材3379553立方米。年末,职工人数达到了54266人,其中生产工人39950人(直接生产工人32269人)。动力机械总功率达到99393千瓦,机械化生产比重有所回升。当年冬运,冰雪滑道比重占28.29%,畜力比重占2.9%。
1965年,伊春林区木材生产综合机械化比重达到89.9%,采伐、集材、运材的机械化比重都超过90%(其中采伐95.9%、集材92.5%、运材98.7%、造材99.1%)。生产任务与1960年相当。生产工人(包括双丰、铁力、桃山、朗乡和带岭5局)减少到23718人(林管局为14850人)。
1966年,带岭林业实验局由林业部下放,划归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伊东林业局并入乌敏河林业局。此时,着手开发小兴安岭北坡,筹建乌伊岭林业局。1967年,乌伊岭林业局建成投产。
1970年,双丰、铁力、桃山、朗乡4林业局划入伊春林业管理局,鹤岗林业局划入合江林管局,双子河林业局并入友好林业局。至此,伊春林管局下辖17个林业局。当年油锯增至792台,拖拉机增至1334台,森铁蒸气机车增至117台,运材汽车增至339辆,木材生产任务完成6549304立方米。
1975年,带岭林业局改为林业实验局,划归省林业总局领导。是年,伊春林管局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97.6%,桃山、朗乡、美溪、上甘岭、汤旺河、乌伊岭等林业局达到99%以上。当年,油锯增至1105台,集材专用拖拉机1542台,汽车增至471辆,开始使用达脱拉148台,斯康尼亚LT-110大型柴油汽车更换达脱拉138台,部分森运改汽运,森运量减少。
由于资源浪费和木材生产大大超过生长量,资源逐年减少,从1975年起,本林区木材生产任务开始逐年下调,由1972~1973年的690多万立方米下调到550万立方米以下。1976年,实际完成计划内木材生产任务531万多立方米,加上计划外产量,实际生产木材546万多立方米(不包括带岭局),采伐量仍大大超过林木生长量。由于木材为国家紧缺物资,在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本林区的年木材生产任务一直在500万立方米以上。1980年,部分局资源濒临枯竭,木材生产任务调减到500万立方米以下,大部分森林经营所也承担了木材生产任务。是年,林管局所属的16个林业局有林场、经营所197个(主伐场119个),森铁处6个,汽管处(队)16个,贮木场(包括贮木加工厂)20个,公路管理处12个。此外,省林业总局直辖的带岭林业实验局有林场8个,经营所5个,贮木场1个,汽车队1个,公路管理处1个。
是年,乌马河、上甘岭林业局由大型企业变为只生产木材10多万立方米的小型企业,美溪、金山屯林业局由大型企业变中型企业,后建的林业局和后备资源较多的林业局变为大型企业。本市木材生产企业有铁力、朗乡、翠峦、友好、新青、汤旺河、乌伊岭7个大型林业局,桃山、南岔、金山屯、美溪、五营、红星、带岭7个中型林业局,双丰、乌马河、上甘岭3个小型林业局。同年,木材生产机械设备未因任务调减而大量减少,包括带岭局在内,有油锯1095台,电锯346台,集材拖拉机1616台,绞盘机795台,运材汽车611辆,森铁蒸气机车74台,内燃机车90台;有森铁线路2016.3公里,桥梁728座、8451.7延长米,涵洞1482个;运材公路4585.4公里,桥梁692座、9657.5延长米,涵洞3970个。
1981~1984年,全市木材生产任务在420万立方米左右。1985年,下调到376.5万立方米,外加计划外用材共生产木材4378926立方米。由于生产条件越来越差,投入的设备和劳力相对增多,并逐年吸收林区青年参与清林、运枝丫等,因此,木材生产任务虽然调减,但生产规模仍然不小且片大、点多、分散。全林区16个林业局(不含带岭局)仍有林场114个,经营所94个,森铁处6个,汽管处(车队)15个,贮木场16个(贮木加工厂7个)。有一线生产工人21566名,各种采、集、装、运、卸动力机械4081台(辆),其中油锯1006台,电锯364台,集材专用拖拉机1073台,生产装卸专用绞盘机820台,运材汽车671辆,森铁蒸气机车73台,内燃机车91台。森铁线路1731.3公里,桥梁622座、7716延长米,涵洞1350个。运材公路5432.3公里,桥梁827座、13963延长米,涵洞9339个、2459延长米。本林管局在全省林业系统内,仍是拥有大量木材生产设备,生产任务居第一位的林区。
二、管理与效益
1948年,木材生产实行供给制。1949年后,所需生产费用采取预算拨款制度,但执行不严格,基本是需要就做预算,有预算就拨款,超支再追加。这一时期主要是为了完成支援解放战争任务。
自1951年,开始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开展经济核算。1952年,木材生产任务113万立方米,政府投资406亿元(东北币)。当年,虽超额完成任务,但因经济核算思想尚未树立,加之上零星基建项目,投资大大超过,增加信贷资金,占用了上缴利润。资金周转次数由原计划每年2.2次变为1.38次。
1954年,伊春林管局组织人员去外地学习计划经济管理,推行作业计划、平衡会议等经验。1955年,推广上甘岭森工局第六伐木场车间核算节约经验。同时,相应地简化了机构,全员价值劳动生产率,木材实物劳动生产率都有很大提高。
1956年,木材实物劳动生产率提高到157.6立方米/人年,利润达到7173.5万元,成本降到17.98元/立方米。1957年,由于机械化常年原条流水作业步子迈得较快,比重达到66.29%,夏季集材比重占全年总集材量的49.9%,丰林、红星、新青3个企业新投产,木材贮存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木材腐朽、变质、丢失、浪费等。当年,利润降到4818.3万元,成本提高到19.6元/立方米。
1958年,大力贯彻“鞍纲宪法”,推广“两参一改三结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利润,降低了成本。1959年,上甘岭林业局成本下降到13.7元/立方米,当年,带岭林业实验局单位成本为11.80元/立方米。该年,是伊春林区历史上经济效益最好的一年。
“大跃进”年代由于高指标、创高产及拼设备、拼资源、拼劳力加之苏联撤回专家、油脂供应紧张及水灾等原因,1960年,林区木材实物劳动生产率下降,成本提高。1961年,木材生产任务量调减,机械原条流水作业比重减少,季节性手工作业比重增大,加上放松经济管理工作,全年占用资金增多,贷款利息增加。下半年虽然开始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林业部东北、内蒙古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开始进行定保试点,但为时已晚。当年,木材实物劳动生产率只达71.4立方米/人年;上缴利润只有4435.8万元,比1959年减少67.95%;木材单位成本高达34.17元/立方米(林管局36.7元/立方米),超过计划3.82元。
1962年,林区进一步贯彻中央森工企业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整顿调整企业生产布局和生产能力。开始健全以局长为首的行政负责制,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负责制和工人岗位责任制。同年,木材单位成本下降到28.97元/立方米,木材实物劳动生产效率提高到92.3立方米/人年,木材采运产值增长22.1%。主要采运机械设备运用率由1961年的34%提高到43%。
1963年,三年调整开始,市委第一书记曲常川提出为实现创造木材实物劳动生产率500立方米/人年而奋斗的目标。1964年推广“东风、新青经验”,加强企业管理和财务监督。到1966年,木材实物劳动生产率达到了289.6立方米/人年(林管局338.35立方米/人年)。其中上甘岭林业局达到514.1立方米/人年,带岭林业实验局达到495.3立方米/人年。林区木材单位成本降到22.15元/立方米,其中上甘岭林业局成本降到18.24元/立方米,新青林业局降到17.31元/立方米,带岭林业实验局降到16.86元/立方米。该年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也达到较好的水平。
1967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区木材生产效益又开始下降。1968年,利润下降到3890万元,木材单位成本上升到29.27元/立方米。
1970年,整顿恢复了部分规章制度,开始注意经济效益。但由于几年的“动乱”,生产设备和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生产条件发生很大变化,经济效益远远低于50年代末期的水平。
1972年起,国家连续3年拨专款补还道路、设备的欠帐。林区加强生产、财务管理,经济效益较60年代初期有所好转。1974年,开始所谓“批林批孔”运动,生产管理又受到冲击,木材生产成本又开始提高,企业利润减少。1976年,大批“唯生产力论”,当年林管局的木材生产成本上升到37.69元/立方米,企业利润只实现53.1万元,全市包括带岭实验局实现283.3万元。这一年,成为林区开发建设以来木材单位成本最高、上缴利润最少的一年。
1978年,林管局根据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开始进行企业整顿;整顿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整顿了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建立了奖惩制度。当年企业利润实现5126.9万元,木材单位成本下降到34.76元/立方米。
1979年,桃山林业局首先结合企业扩权和生产作业方式改革,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其他林业局相继效仿。当年,林管局木材生产单位成本下降到34.42元/立方米,实现利润3788.1万元,木材实物劳动生产率达到196.2立方米/人年。
1981年,各林业局强化了经济核算。桃山林业局在1983年创造了家庭联户承包,金山屯、铁力林业局试行了场长组阁承包林场等经济承包方法。经济效益仍然达到较高水平。1984年,实现利润10338.9万元,木材生产单位成本为50.19元/立方米。
1985年,由于生产任务的调减,生产条件的变化及一些规章制度没有相应地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同年,木材生产成本上升到58.92元/立方米,利润下降到9192.8万元。单位利润由1984年的25.91元/立方米,下降到19.78元/立方米。由于经济承包、合理造材,木材平均售价有所提高。(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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